圖/TVBS
彰化一位翁先生指控,高雄有個兒少社福機構的理事長,涉嫌利用帶營隊的機會,至少跟4名少女發生關係,害她們身心受創,受指控的理事長出面澄清,2014年他確實跟營隊一位18歲女子交往,但不曾劈腿其他未成年少女,將對翁先生提告,讓法院還他清白。
李姓理事長vs.女友:「你跟XXX之間,有沒有上床過,有,一次,是你主動還是她主動,她勾引你嗎?我不知道。」
在女友逼問下,男子終於坦承,和其他少女發生關係。
李姓理事長vs.女友:「總共有四個保險套,一個或許是被妳發現的,我不知道,三個是XX發現的,所以都是,我不知道為什麼會有保險套,這個我很鄭重的跟妳澄清。」
電話中的男子,在高雄一家兒少社會機構擔任理事長,他被人指控,受害女子當時才16歲,五年前參加協會的營隊活動,認識了李姓理事長,對方以關懷為由越走越近,最後兩人發生關係。
受害女子:「有想自殺的念頭,然後有去看心理醫生,後來也是快一年左右。」
當事人翁先生:「(理事長)就是關懷啊獻殷勤啊就是關懷啊,獻殷勤啊,然後偶而拿個零用錢給她,因為他們那個都是弱勢的、單親的。」
揭發理事長誘騙少女的,是彰化這位翁先生,他說,不只一名少女受害,他還出示非常多的LINE對話截圖,理事長利用職務之便,還劈腿其他人。
當事人翁先生:「這種人真的太可惡了,我了解就有四個,(都怎樣),都是一樣的情況。」
李姓理事長:「他給我,只讓我瞄了一眼(對話紀錄),我覺得是偽造的,對我來講我覺得它是偽造的,根本不是真實的一個東西。」
翁先生當成證據的LINE對話紀錄,理事長質疑有問題,也澄清他沒有誘騙營隊少女,自己只有在2014年和一名18歲女友交往。
李姓理事長:「她的爸爸認為說你們年紀相差太多,我不要你們這段婚姻,這個事情事實上已經在4、5年前,經由法官那邊,所有的東西已經都結束掉了,這個翁先生,他一直講說,受害女子在一年級的時候,她跟我交往,不好意思,她在一年級、二年級的時候,她跟的是她的學長在交往。」
目前理事長已遭到協會停職。他發聲明強調,沒有與翁先生所指的女子有感情糾紛,也不曾劈腿未成年少女,雙方都堅持自己是對的,都已經打算提告。
此新聞報導之偵辦進度與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TVBS》新聞提醒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TVBS》提醒您:
自殺解決不了問題,卻留給家人無比悲痛。請珍惜生命。
請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生命線 請撥1995
衛福部諮詢安心專線:1925(24小時)
張老師專線:1980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2024史上最熱一年◢
更新時間:2019/09/05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