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看到我老婆」? 夫PO網尋妻 恐違保護令

記者 李潔 / 攝影 黃建國 報導

2019/08/12 21:21

聲請保護令就是不希望被對方騷擾!但新北市就有一名男子為了尋找太太,竟然用盡千方百計,不僅打電話找人,還跑去對方住處,這回甚至在臉書發文,指控妻子音訊全無,律師提醒,這篇貼文如果是公開的,或是被轉貼讓太太看見,使對方覺得被騷擾,丈夫的行為,就可能觸犯保護令。

 

員警vs.男子:「調解小朋友的事,跟離婚的官司,可能就是,等一下3點去,再去調解啊。」

夫妻起爭執,互不見面,丈夫電話打不通,竟然直接去堵人。

男子:「我也想檢討,我必須知道原因,妳讓我知道原因好不好。」
 

家屬趕不走人,報警求救,但員警不斷勸說,男子還是坐在樓梯,不肯離開。

員警vs.男子:「我問妳,妳都不回,一句都不回,我只想爭取的只是一點點,可以私下溝通聊聊,她不想啊,也要對方願意啊,是的。」


丈夫說,3歲多的兒子,很久沒見到媽媽,只希望對方能回應,偏偏手機被封鎖,各種聯繫方式全斷訊,這回竟然突發奇想PO文尋妻。

記者李潔:「夫妻之間有糾紛,太太也聲請了保護令,但丈夫卻在臉書上面,PO文尋找妻子,要是太太真的被肉搜找到人,豈不造成二度傷害。」

根據了解妻子早在4月聲請保護令,丈夫卻在臉書PO文找老婆,文章指出,有人看到這位小姐嗎,兒子很想她,供稱一個月了,對方沒打過半通電話,甚至掛保證,自己沒打過太太和小孩。


律師葉恕宏:「如果這個貼文是公開的,或者透過散布,導致媽媽也能夠接收到這樣的訊息,而感覺到騷擾的一個情境,而心生畏怖,還是有可能構成違反保護令罪。」
 

疑似因為想念妻子,想把對方找回來,丈夫用盡千方百計,這回還PO文指控老婆落跑,要網友幫忙肉搜,但律師提醒,類似這樣的行為,可能會觸法,只要讓受保護令保障的人覺得被騷擾,就能依法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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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8/12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