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師性侵男童賠2百萬換緩刑 父母:願給機會

編輯 莊雅婷 報導

2019/07/05 22:42
示意圖,非當事人。/TVBS

台中美語補習班老師「阿元」(化名)日前遭指控去年多次性侵、猥褻1名國小二年級男童。台中地院近日以雙方調解成立,由阿元賠償被害人200萬元,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判刑1年4月、利用權勢猥褻罪判刑5月,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判決書指出,小二男童在台中市一私立美語短期補習班補習期間,遭到教授英文課業的老師阿元在電影教學課程中,和補習班教室書櫃後方共性侵5次,另外還有2次猥褻。男童家人得知後憤而報警,阿元坦認犯行。

 


法官認為,阿元無前科紀錄,竟然利用開設美語補習班的名義,強行對男童進行性交和猥褻的行為,影響男童身心發展。不過,阿元後來與男童父母調解成立,並在當下先賠償50萬元,承諾餘款150萬元會按約定分月給付,直到2024年賠償完畢。判決書中指出,經代理人轉述,被害男童父母願意給該名教師機會,對於給予他以履行調解筆錄之附條件緩刑沒有意見。

法官認定,阿元積極承擔責任、賠償損害,已見悔意,當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所以宣告緩刑5年,期間付保護管束。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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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7/05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