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TVBS
台北市士林警分局1名蘇姓警備隊長,今年2月和另名邱姓小隊長到新北市三重區喝花酒。督察單位獲報展開調查,發現相關情節屬實,依規定將2人各記1支小過,並將警備隊長調離主管職務。
士林分局指出,58歲蘇姓警備隊長和52歲的邱姓小隊長,今年2月間和1名友人餐敘,之後對方提議到去唱歌,3人隨即前往三重區龍門路上1間有女陪侍的卡拉OK歡唱,待了將近1小時才離開。
督察單位調查,蘇姓警備隊長和邱姓小隊長喝花酒屬實,當場消費共6000多元,所有費用由2員與友人平均分攤,並無接受招待之情事,因此依照「警察人員獎懲標準」規定,將蘇員和邱員各記1小過,前者調任台北市警局文山一分局交通組,後者職務未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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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5/31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