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人夫對妻子家暴,竟把人打到四肢癱瘓。(示意圖/TVBS)
一名許姓人夫因為工作關係晚回家,遭到陳姓妻子抱怨叨念,許男不堪遭碎碎念,和妻子發生口角衝突。不料他竟趁妻子看電視不注意之際,竟然使出摔角招式,從後方環抱把對方頸部往下壓,導致她頸椎受損,引發四肢癱瘓而無法自理。刑事部分許男被依重傷害罪判處1年8月定讞,民事部分則須賠償1120萬5012元。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該起案件發生在2014年6月25日。當晚9時左右,許男工作後返回家中,陳姓妻子不滿他太晚回家,開始責罵碎念,而且聲音愈來愈大聲。許男感到煩躁,要求對方別再念了,但陳女不肯罷休,雙方發生嚴重口角。
到了晚間11時,陳女又說出「趕快去睡覺」等話,這讓許男聽了脾氣又上來,竟趁妻子看電視不注意之際,從她後方環抱頸部,從座椅拖拉到地上,接著再壓住對方左肩,再用右手把妻子的頸部用力往前壓,最後造成陳女胸脊椎骨折,四肢癱瘓,事後陳女提告重傷害。
陳女泣訴,案發當時自己才35歲,卻因為許男的暴力對待,導致她終身無法生活自理,得靠他人看護,向陳男求償1412萬元。
法院審理後,許男被依重傷害罪判處1年8個月徒刑定讞;民事部分,高等法院認定包括勞動力減損144萬、未來餘命約51年的看護費915萬、精神撫慰金60萬元及醫藥費等,判決許男須賠償1120萬5012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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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5/21 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