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TVBS
一名17歲女網友在臉書「靠北男友」控訴,將初夜獻給男友,但卻被對方嫌棄重要部位的顏色「不是粉紅色」,事後男友更疏遠她,甚至將私密照傳給學校同學看,害她被同儕排擠,讓這名女網友相當無助,貼文一出立刻引來大批網友關注,甚至有熱心人心疼女網友被欺負,直接向律師呂秋遠喊話,希望他能幫助這名女網友,沒想到真的釣出呂秋遠本人回應。
原PO表示,和男友都是17歲,兩人交往8個月後,女方答應在男友生日時把第一次給他,沒想到將初夜獻給男友後,卻被對方疏遠,甚至提出分手,原因竟是「他看到我的重要部位顏色不是粉紅色!」還被對方認定她並非處女,讓原PO難過地說「但我確實第一次給他!我也不懂為什麼我顏色比較深!」
誇張的是,男友趁她睡覺時偷拍,並將照片散布給同學們看,不實謠言在學校滿天飛,讓原PO備受困擾,崩潰地說「真的沒想過因為顏色就能被判死刑」,不僅不想去上學,來自單親家庭的她,也不敢將事情告訴罹患憂鬱症和躁鬱症的母親,就怕她擔心。
不少網友同情原PO的處境,直接在下方tag律師呂秋遠,希望他能幫助原PO,而呂秋遠也回覆「我出手會比較重,不好啦!」不過呂秋遠事後也在臉書上向這名女高中生喊話,「首先,第一次的性行為不代表什麼」,並提醒所有人當要發生第一次性行為前,除了法律規定要年滿16歲外,事前要做好心理準備、避孕、安全措施。
呂秋遠呼籲「不要相信愛他就給他這種鬼話,他通常那時候只有精蟲衝腦,沒想到愛你」,至於為何許多人建議不要太早發生性行為?呂秋遠解釋「不是因為守貞這種東西,而是擔心你沒有心理準備,以為這就叫做真愛」。
呂秋遠指出,男友偷拍並散布照片的行為,已經犯下妨害秘密與散佈猥褻物品罪,依法原PO可以「告得他滿地找牙」,且他的爸媽必須承擔民事上的連帶賠償責任,最後呂秋遠建議原PO,關於這件事可以先不用告訴妳媽媽,但是要跟學校老師說,並向原PO喊話「可以告訴我,我會幫你提告,並且要他承擔應該負責的代價,學校的老師與社工也會幫助你」。
呂秋遠向所有人呼籲,「因為我們一無所有,所以要更堅強。等待我們花開的時候,幫助別人一起綻放。這就是我們活下來的理由。一起活,好好活,為自己活。」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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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3/17 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