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癡情男7年內先後借錢給女友500多萬,事後得知對方竟然早已結婚生子。(示意圖/TVBS)
桃園市一名李姓男子,2010年時透過網路結識一名朱姓女子,雙方相談甚歡進而交往。2人交往期間,朱女以「幫母親還賭債」為由,7年來陸續向李男借了500多萬。事後李男意外發現,女友和一名陳姓婦產科醫師交往,更早在2014年和對方結婚並產下1子,他一狀告上法院,高院判朱女須償還李男502萬元。
檢警調查,李男2010年透過網路認識朱女後,隔年就貸款並在桃園買了一間房,原本打算是未來結婚的新婚使用。不料到了2012年時,朱女突然向李男稱說,自己的母親在外積欠六合彩賭債700多萬,因此向他借錢,還稱說同時有一位新竹的有錢人願意幫忙處理債務,但條件是嫁給他。
李男對朱女一往情深,事後更是賣房子、辦了信用和車輛貸款,先借給對方330萬元,之後朱女又稱說錢不夠用,債務利滾利為由,一直向李男借錢;到了2016年底時,朱女一共向李男借了500多萬。
就在2017年初,李男無意間發現朱女和一名陳姓婦產科醫師交往,甚至還查出女方早在2014年初就嫁給陳男,同年10月還產下1子,期間卻還隱瞞已婚生子的身分,編織藉口向他借錢,怎麼催討就是不還,憤而告上法院。
朱女辯稱這些錢是李男是「主動贈與」,而非借貸,是因為他們分手後對方心生不滿,才稱說這筆錢是借款;朱女更強調的確有幫母親還賭債,更說「李男怕我變心,多次主動匯款給我,要脅我跟他保持聯繫、見面等,我若不從,他就恫嚇我,使我心生畏…,我實在走投無路,只好關閉銀行帳戶,避免再收到李男匯款。」
法院審理後綜合各項事證,認定這500多萬的金額,有些確實是朱女開口借的,有些是李男主動匯款的,但他並未表明是贈與,認定這部分是朱女的不當得利,這些情況都該還錢,因此高院判決她須償還502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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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3/03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