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前立委羅淑蕾不滿前台北市議員李新女友人郭新政製作「誰摔死了李新」影片,自訴郭女與影片中主播盛竹如加重誹謗,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開庭,郭、盛均認為沒有犯罪。
李新於民國106年9月28日墜樓身亡,其女性友人郭新政去年控告羅淑蕾在一起珠寶糾紛案中變造證據,並製作「誰摔死了李新」系列影片,羅淑蕾認為影片內容斷章取義,向法院提起自訴,控告郭女、盛竹如。
盛竹如開庭前表示,郭新政除了提供台詞及文稿外,還提供具體證據資料供他進行合理查證;而當時是立委的羅淑蕾,身為政治人物,以立委身分介入珠寶鑽石事件的一言一行,當然均屬可受公評之事。
盛竹如說,台灣是民主社會,人民有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自己在影片中發表的台詞及播報內容,均是為了實現公平正義,適當與否,將因多元民主社會對各種價值判斷均予以包容,並藉言論自由市場機制,使公理越辯越明,因此,羅女自訴他加重誹謗,並無理由。
郭新政則表示,「誰摔死了李新」系列影片,所憑事實皆依相關刑、民事案件的證據資料與書狀,並且經過當時案件辯護人及訴訟代理人確認為真實,在不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情況下集結成影片。
郭新政說,影片中涉及意見表達評論與提出質疑,攸關立委職權行使是否合法妥當,是對可受公評之事為善意評論,應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
羅淑蕾開庭前則說,今天最開心的應該是盛竹如,既然盛男敢用誇大言論賣力演出,扭曲事實,那就不要怕被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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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2/22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