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一名醉漢昨天駕車時因行車速度飄忽,遭警方攔檢,未料在車上意外發現有一隻「大冠鷲」,男子經調查後,被依違反公共危險罪、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偵辦。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今天上午表示,中壢分局普仁派出所員警昨天在中壢區中山東路二段執勤時,發現47歲的范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車飄忽、速度快慢不一,隨即攔檢車輛。
警方指出,范男下車後除了滿身酒味,臉上還有遭猛禽啄傷的痕跡,沒想到仔細盤查車內,發現後座竟有一隻活生生的老鷹。
男子在酒測時,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84毫克,明顯超過安全駕駛的標準,而他供稱,老鷹是日前在台北市一處隧道口樹叢中拾獲,當時發現老鷹右翅、眼部受傷,且奄奄一息,才想抓來餵養。
警方協請屏東科技大學認定,專家認定老鷹為野生動物保育法所列管的大冠鷲;警方隨即通知桃園市野鳥學會協助醫療照護及後續野放事宜。
男子在接受調查後,被依違反公共危險罪、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罪嫌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民眾若於路上拾獲禽鳥可先通報相關單位,由專業人士接手後續處置,避免因不熟悉物種而意外觸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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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2/19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