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本案無關/TVBS
基隆市一名譚姓男子多年前透過臉書和簡姓國小女同學重逢,2人進而交往,但簡女之後考量男方已有家室提出分手,引發譚男不滿,竟多次以欺騙感情及積欠債務為由,到女方住處撒冥紙、丟雞蛋及張貼誹謗傳單,遭被害人報警提告。案經法院審理,依恐嚇等罪判處譚男拘役120日,得易科罰金12萬元。
判決指出,綽號「地瓜」的譚男和簡女是國小同學,2人已20多年未曾謀面,雙方2013年透過臉書重新取得聯繫後,隨即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但簡女認為對方已婚,遂於2015年8月提出分手;沒想到,譚男不甘被甩,竟假稱女方欠債不還,數度和同夥到簡女家中撒冥紙、丟雞蛋,甚至張貼誹謗傳單洩憤。
不僅如此,譚男還多次傳送威脅簡訊給簡女和其家人,揚言「不要讓我押她小孩來處理」、「妳玩人家,等妳被玩妳就自己去體會」等,之後更到簡父的計程車上張貼「再不吭聲下次不是這樣解決」、「叫你女兒簡女欠錢還錢」傳單,讓被害人一家心生畏懼並承受極大精神壓力,最後決定報警處理。
全案經基隆地院審理,法官審酌被告心智已臻成熟,理應能與人理性溝通,竟因與簡女有感情、債務糾紛,就以上述方式恐嚇被害人,至今仍未與對方達成和解,行為實屬不該,惟考量其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且家中尚有2名子女須撫養,因此依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判處譚男拘役120日,得易科罰金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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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2/15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