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尾牛排哥放出來了!被逐出雲林到北部「再犯再押」

編輯 何文君 報導

2018/12/21 18:17
圖/TVBS資料畫面

「虎尾牛排哥」蔡姓男子,今年8、9月間3度到虎尾鎮成功牛排館砸店恐嚇,還在若瑟醫院刺破人家輪胎,甚至恐嚇記者「今天不把你處理掉,我就不姓蔡」,犯下5次恐嚇、1次毀損等6罪,雲林地方法院判他3年有期徒刑,應執刑1年,得易科罰金36萬,全案可上訴,並將他逐出雲林,必須回北部居住,若再侵犯他人將再羈押。

蔡男8月19日前往虎尾一家牛排館用餐,期間T恤不慎被醬汁噴髒,竟突然暴走在店內狂砸,亂丟雞腿排和鐵板麵,弄翻餐具籃還狂砸飲料洩憤,店家把監視器畫面PO網後,蔡男不滿被肉搜,9月8日又前往店家2度砸店,還狂飆髒話「敢將拎北肉搜、PO上網,幹XX!」不料事隔一週,蔡男又跑到同家牛排店,嗆聲店長「亂到你生意都不用做了,試看看」,讓店家不堪其擾,事後因3次恐嚇,每次被判5個月。

 



9月25日,「牛排哥」看到自小客車占用殘障車位,害自己被擋到,一時「路見不平」將人家輪胎刺破,事後還不覺得自己有錯,嗆對方「要怪我嗎?我只刺破一顆輪胎算便宜她了!」要對方去告他,最後因涉及毀損判5個月,恐嚇罪判4個月。

事件登上媒體版面,蔡男又認為一名黃姓記者的報導讓他被別人注意,10月1日在個人臉書放話「你真的要死全家」,隔天更直接打網路電話給記者,威脅「我在你家門口」、「把你地址給我,你女兒學校我查到了」、「我如果今天不能把你處理掉了我就不姓蔡」等語,又因恐嚇罪判6個月。
 


對此,雲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許佩如表示,法官對蔡男的量刑已經算重,他10月3日遭羈押,一直否認犯行,法官以停押為手段開出條件,將他逐出雲林,要他返回北部居住,每月到當地派出所報到1次,並不得對被害人、證人及相關親友有任何騷擾,一旦違反就再次羈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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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12/21 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