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TVBS資料畫面
新北市1名14歲曹姓少年去年8月到林口某宮廟,不知何故將殺蟲劑丟入金爐內引發爆炸,導致1名前往參拜的張姓信眾全身多處灼傷。事後,張男向曹姓少年和其監護人求償,同時也對廟方提告。新北地院一、二審宣判,認為廟方全天候開放,因管理疏失造成危險,須與曹男父子連帶賠償傷者37萬餘元確定。
《蘋果》報導,41歲張男是國內某資訊產品供應商主管,當時因即將派駐大陸,便於去年8月15日深夜11時許,和母親一同前往新北市林口區洪福宮祈福,他祭拜後準備到金爐燒紙錢,不料曹少才剛將殺蟲劑丟入爐內,一打開隨即引發爆炸,導致張男頭、頸、胸等處共15%二度燒燙傷,事後向曹姓父子及廟方提告求償。
全案經新北地院審理,張男主張洪福宮為24小時開放,且設有金爐供香客燒金紙參拜,廟方有控管風險之責任,然而夜間卻無人員管理,明顯有疏失;廟方則辯稱,設置金爐讓香客焚香祭拜屬民間信仰常見行為,並不具危險性,若非少年將殺蟲劑丟入金爐,根本不可能爆炸,加上案發時人員早已下班,並無過失。
至於釀禍的曹姓少年坦承,自己行為造成張男受傷,內心深感歉疚,他與父親願以10萬元和解;法官審理後認為,洪福宮平日全天候讓民眾焚香膜拜,有責任進行管理維護避免危險,例如在金爐口設置鎖頭、柵欄及放置滅火設備等,且曹少是從廟裡拿到殺蟲劑,可見廟方有管理疏失,須與曹姓父子連帶賠償37萬餘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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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12/01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