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執政以來,兩度修訂「勞基法」,但監察院發現,負責檢查企業是否遵守勞動法令的勞檢員,自身卻是「血汗勞工」,在台南甚至有勞檢員單月加班時數破70小時,地方政府礙於人力不足,每名勞檢員至少要完成年度200場次檢查的目標,背後辛苦可想而知,對於監委質疑,勞動部帶頭過勞,勞動部承諾改善。
勞檢員王生旺:「我是覺得說如果說能夠因為我們去做勞動檢查,然後能夠防止一件災害發生,那就等於是救一個人的生命。」
這是勞動檢查員的使命感。
勞檢員陳鈞彥:「你們怎麼都沒有戴安全帽,在那邊要戴著啊,不能放在那邊。」
或許對大多數人來說,勞檢員是個陌生的行業,但各行各業都能看見他們的身影,營造工地拉起封鎖線,因為勞工作業不慎墜落死亡,勞檢員到場,立即要求停止作業。
勞檢員vs現場作業人員:「他是要打石嗎,打上面的那個燈跟清垃圾,然後沒有繫安全帶,沒有。」
另一間工廠裝設電梯也發生作業員從高處墜落,送醫途中不治。
勞檢員vs現場作業人員:「所以當時他應該是先藉由這個移動梯先爬上去,然後上去不慎失足的。」
勞檢員不只在工安意外發生時四處奔波,還要受理申訴案件,日常業務量不小,監察院調查發現,勞檢員也是過勞一族,台南市甚至有勞檢員單月加班時數破70小時,但加班費給付以20小時為上限,其餘時數只能換補休,部份時數甚至連補休都沒有,地方政府坦言勞檢員人力不足是主要原因。
新北市勞檢處長胡華泰:「勞動部給我們的約聘檢查員,給我讓我們自行運用,勞動條件的部分有36個人,那我們每年呢,要執行到勞動部幫我們計算的量是6480場次,在整個負擔來說的確是,比較稍微重一點點。」
記者黃琲茹:「其實勞檢可以分為,職安衛生跟勞動條件兩個項目,以目前國內的勞檢員,大約有823個人計算,國內的事業單位卻高達67萬家,但是負責勞動條件檢查的人員,大約只有300多人,再仔細換算下來,平均每一個人就要面對兩千多家的事業單位,人力明顯不足。」
勞檢員吳宇軒:「確實是需要加班的,可能這個案子還沒有處理到一個階段以後,我們下一個案子,或好幾個案子又陸陸續續來,所以這個壓力是很大的。」
勞檢員王亞晨:「陳情人對你的結果不滿意,那公司,公司也覺得就是我被罰得我不開心,然後就是同時一起來就是,可能跟你抱怨的話,你就會覺得比較,比較灰心。」
勞檢員桌上的公文堆積如山,因為依照勞動部規定,每名勞檢員每年的「勞檢量」至少要達到200場才算符合「績效」,人力不足,但做不完的業務一樣要完成,勞檢工作「留才不易」,勞檢員要想「不加班」,確實有難度。
新北市勞檢處長胡華泰:「他可能案情比較複雜,大案子的時候,我們會請這個比較資深的同仁去負責,去幫忙,因為如果比較資淺的同仁流動率高,他太資淺沒辦法辦很複雜的案子,那可能會有問題,那如果我們每個月看了那個數字有問題的話,承辦人數字有問題的話,我們也會提醒他,要適時的要去追上進度,不然的話他這樣子到年底的話,會造成整體團隊的6480這個場次可能沒辦法達到。」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兩次的勞基法修法以後,事實上我們勞資爭議的案件事實上,增加非常非常多,造成勞檢員更忙了,大家會有所期待說,政府你能為我做什麼,請勞動部不要只是說要改善,而是應該要拿出更具體的作為,來解決這個問題。」
被監察院點名「帶頭過勞」後,勞動部強調會把每月加班時數,控制在40小時以下,勞檢工作辛苦,加班可能無法避免,但,政府勞檢企業,自己的勞檢員,卻不能勞檢過關,實在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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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9/12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