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權銷售新哽!「使用權」當自住 小心稅高

記者 楊茜雯 / 攝影 尹德鈺 報導

2018/08/01 19:28

台北松山車站附近有一個新成屋建案, 銷售主打「25年的使用權」, 引發民眾討論,怎麼會賣使用權呢?仔細一問才知道, 所謂的使用權就是地上權,還有民眾去看屋後發,這個建案是商用地, 雖然建商說是當成辦公室來賣,卻也坦承確實有民眾買來改成自住,不過提醒您, 雖然建商不會自己檢舉商用當自住, 但商用地卻每年要多付一筆地租價,一年要多付3萬元。

 

民眾來看屋,想買新成屋自住,不過銷售人員卻坦承有風險,原來這間距離台北松山車站走路只要2分鐘的新成屋,是地上權的建案,建商擁有70年的地上權,廣告行銷主打12到14坪總價458萬起,卻只有25年使用權,就是沒有所有權,但價格比起同等級房價每坪110萬,等於打4折,吸引許多租房族,不過一來才發現這建案根本是商用地。


商用地必須是辦公室和商業使用,不能自住,但建商當然不會舉報自己的買家,換句話說等於默許。如果將使用權當成長期租屋來看,以松山車站附近來說,12坪新成屋一個月租金2萬2,使用權房25年除下來,一個月租金1萬5,但別忘了,這建案是商用地當自住稅,得多付地租稅,還有房屋稅也會用比較高的非住非營2%計算,等於一年要付3萬7稅金,一個月又多了3千元負擔。

 

地上權主打房價是市價的7到4折,但稅金以及房價漲跌風險都沒算進去,小心變成難脫手的燙手山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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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8/01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