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一處大型社區有上千戶住戶,連年管理費累積下來金額破億,依照規定主委不能連任超過2屆,卸任也不得認管理職務,但遭指控的主委,表示一切依法而行,遴選也依照程序,但現在紛擾不斷,考慮下個月不再競選主委,讓社區能夠安寧下來。
談到社區管委會主委,住戶很生氣,指控管委會主委一連連任好幾屆,連續3年都是主委,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社區住戶:「我們再檢舉到政風處,辦事小姐才叫這個主委下來,但下來不到半年,這個主委又再選上了。」
部分住戶指控板橋這處千戶大型社區,管理費累積下來金額破億元,這筆經費都由管委會運作,不過主委從第三屆開始連任,一直連到第六屆,中間雖然曾短暫卸任,但3個月後 又復職主委,部分住戶認為違反規定。
另外社區內即將新建的運動中心,開銷金額住戶和管委會也有異議,投訴到政風科,但得到回應是合法,被指控的主委則表示一切依法辦理,遴選依照程序有疑問,經得起考驗,但紛擾不斷,下屆15日改選,也考慮不再競選主委。
遭投訴社區主委蘇先生:「其中不是都是主委,有一任是接財務,那他也去提告嗎?提告也敗訴啊!如果於法不合,違反規定,那我就不做了。」
社區公告也貼出來有不實指控抹黑,詢問所屬負責單位新北市工務局公寓科,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9條,管理委員、主任委員及管理赴任期1年至2年,可以連任一次,若住戶管委會另有訂約,一屆可變為2年,連任算上去最多4年,4年後就要卸任,99年附加條例,卸任後也不能直接任職務委員。
新北市工務局公寓科科長林文中:「他最多最多遴選可以連任一次,2年遴選連任一次,可以4年這樣子,只是說看他規約怎麼規定,如果規約沒有規定,那任期是一年。」
為社區服務是好事,但續任與否還是得回歸法規條例,依法而行才能讓社區回歸真正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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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7/03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