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速行駛雪隧遭罰 男辯身體不適求撤銷

記者 李若雯 / 攝影 簡大程 報導

2018/05/28 18:19

國道龜速行駛被開罰竟辯稱身體不舒服。去年3月一名駕駛在最低速限70公里的雪隧裡,以時速63公里龜速行駛,讓後方駕駛也只能跟著他慢慢開,被連續開罰3張3千元罰單,駕駛卻辯稱,自己是身體不好,聽醫生的話才開這麼慢,要求撤銷罰單。

 

雪山隧道裡,左側車道順暢行駛,但右側這台黑色轎車似乎開得有點慢。

國道警察:「前面沒有車一樣,慢慢開。」


龜速行駛,後面2台車也只能跟著慢慢開,明明右方標示清楚寫著最低速限70公里,但趙姓駕駛卻在雪隧以時速63至65公里龜速前進,最後被國道警連開3張3000元罰單。
 


但趙姓駕駛不服,辯稱自己得皮蛇1年沒開車,這次是因為母親逝世1年才開車回宜蘭,是聽醫生的話才慢慢開,但這番說法不被法院接受,法官認為隧道裡最低速限標示清晰,何況知道自己身體不適就不該上路。


國九大隊副大隊長賴祿元:「因為我們高速公路最低的一個限速,尤其雪隧他是70公里,所以說民眾有感覺身體不適的時候,請勿上國道。」

雪隧只要最低速限70公里就開罰,沒有10公里的寬限值,而且可連續開罰,國道警說,身體不適就搭乘大眾運輸,以免龜速影響車流,還得吃上罰單。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

👉能不能年中換Audi就靠這個

👉討論度爆表!精油精露保養你還不知道嗎

👉洗三天排水孔就超有感


更新時間:2018/05/28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