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TVBS
一名櫃姐陳女因生病需開刀請假,未料竟直接被主管解雇,並將4月工資當場給她,並表示預告薪資與資遣費要6月才能領取。陳女認為此舉違反勞基法,且指出上班工時也十分不合理,便向市府勞工局申請調解,公司則稱解雇她有3個理由,會依照勞基法給陳女一個交代。
據《蘋果日報》報導,陳女為百貨公司香水櫃姐,在生病後向主管請假開刀,未料直接被主管「炒魷魚」!除此之外,她表示櫃姐全天班工時長達11.5小時,只給一次用餐時間,早、晚輪班7小時則無用餐時間,如果需用餐還得加1個小時的「無薪班」,一氣下與市府勞工局申請調解。
對此公司解釋,解雇她主要有3個原因。第一,陳女於工作時間讓非公司人員入櫃上班遭到檢舉、第二,未經公司同意私下販售與公司利益衝突的產品,且未附公司授權產品教育圖片、第三,臨時請假未與主管商量,造成公司人員調度出問題,並非因陳女請假「開刀」而解雇。
台南市府勞工局主秘黃惠美表示,經陳女檢舉並實地檢查,發現有加班費沒給的情況,未來在廠商說明後若認定違規,將依勞基法開罰2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實習編輯/黃耀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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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5/27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