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拍廣告!電視、網路 行銷手法大不同

記者 沈瑾暘 / 攝影 莊其源 報導

2018/05/02 22:14

現在廣告行銷手法大不同,電視版、網路版,廣告截然不同,舉例來說速食店早餐電視廣告,直接告訴你產品賣什麼,而網路版則找來「這群人」走搞怪路線,廣告看完才知道賣什麼;還有田馥甄代言的手機,網路版則變成蕭敬騰,跟一群網紅大跳手勢舞。

 

美美亮相,HEBE田馥甄代言手機,大秀完美自拍視角,不過電視廣告到了網路,直接換一票人;歌王蕭敬騰跟10位網路紅人入鏡,不只有RAP自拍口訣還大跳手勢舞,風格跟電視版截然不同。

速食店的早餐廣告電視版直接點出重點,告訴你賣什麼、價錢多少;而網路版則是找來這群人,但刻意搞怪賣關子,不看完根本不知道賣什麼。

行銷專家唐源駿:「品牌的廣告在電視上面播的時候,因為秒數的部分成本比較貴,所以以前在電視廣告的部分都是簡潔有力,就把品牌要表達的關鍵表達出來,那透過網路的部分,其實可以說一個比較完整的故事,完整版的部分,其實是針對品牌的情節或體驗,會做一個比較完整的敘述,所以相對的秒數跟情節都會比較好。」
 

電視廣告以秒計價,當然要迅速抓出重點,而網路行銷則是比吸睛,靠著另類影片抓住年輕人目光,不是靠買廣告時間,而是吸引網友興趣自發性的看下去,兩者行銷策略不同,為不同的宣傳對象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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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5/02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