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險務必看清楚內容!新北市一名楊小姐指控一名機車行老闆兼任保險業務員今年3月向她推銷一張投資型保單,只是後來發現根本是張壽險,質疑當初是業務先幫忙代繳6萬元保費,不合乎保險法規定,不過業務也回應保費是楊小姐借的,而且分期也還款3個月,雙方的保險糾紛鬧上法院!
受害者母親說業務員應該要跟他們說得很詳細、很清楚才對,要什麼或買什麼應該是雙方面都很清楚的,現在卻發現不是這樣。替孩子打抱不平,原來女兒先前買保險沒注意保單內容,簽名後才驚覺有問題。受害者楊小姐說她一直認為保單是投資型,所以才會簽保單。
楊小姐繳錢才發現簽的是終身壽險,與業務員推銷的根本不一樣。受害者楊小姐就說6月要退保的時候,對方就說堅持退保的話,沒辦法退錢,剩下沒有繳的保費用機車機油來換。3月份接受陳姓業務員推銷的保險,並同意一年繳4萬8125元,沒想到月底接到簡訊保費提升到一年6萬3000元。對方還說願意代墊保費,每個月還5000元就好,但楊姓女子陸續繳了3期才發覺保單付款方式不對勁,因為依照保險法第115條利害關係人可以代交保險費,但陳姓業務員與楊女客戶並沒有任何利害關係。保險業務員陳先生說是楊姓女子開口叫他借她錢,也已經還了3期。
陳老闆在機車行工作同時也賣保險,好心幫忙代墊,對方不僅不還剩餘款項,還想撤銷保單,才寄出存證信函要求對方還錢。提醒民眾務必把保單看仔細,如果真想反悔,收到保單10天內都可反應退款。這回消費者疑似沒注意保單內容產生金錢糾紛,業務和保戶也鬧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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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12/25 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