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建築在地化 屏東厝打造樂齡空間

2017/09/14 09:54
圖/中央社

政府近年推動綠建築,屏東縣政府因應屏東的炎熱氣候及人口老化,訂定綠建築自治條例,「屏東厝」明年將推動,除了鼓勵太陽能綠建築外,也將鼓勵打造樂齡空間。

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長張桂鳳今天表示,屏東縣從民國105年1月1日起公告實施屏東縣綠建築自治條例。

張桂鳳說,中央的公共綠建築規定工程造價是新台幣5000萬元以上建築,屏東縣的規定是3000萬元以上,規定應設置太陽光電板、屋頂隔熱、省水器具、自行車停車及預留電動汽機車線路等8個項目,16層樓以上建築物,主要規定設置太陽光電、自行車停車空間、乾濕分離淋浴設施、綠建材等9項,另外還有工廠的規定。

張桂鳳表示,屏東訂定在地綠建築規範主要是為順應在地炎熱氣候及節水節電,至目前為止已有50件申請中的綠建築,其中位於屏東市區且具代表性的公有建築為屏東客運轉運站及屏東醫院附設護理之家,工廠共有李長榮公司等20棟。

張桂鳳表示,每年新建案約有500件,符合綠建築規定但不做綠建築的建築必須繳納綠建築回饋金,1年多來縣府收到的回饋金有700萬元。

張桂鳳指出,為全面推動綠建築,屏東縣明年度起將針對私有住宅研擬「屏東厝」法令,「屏東厝」沒有外形限制,不論透天或大樓主要的規定是裝設太陽能板、打造3公尺深的陽台及樂齡空間,將先以鼓勵方式推動。

張桂鳳表示,以一棟3層樓透天為例,外牆部分以3公尺深陽台或複層外牆阻擋太陽直射熱,可改善屏東透天厝濕熱情形,一樓車庫或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或植栽綠化,增加綠能面積及美化市容,另規範打造高齡衛浴、休閒等樂活空間及友善設施。

張桂鳳說,未來縣內公私有建築物不只融入綠建築概念,還能順應屏東在地環境氣候,達到節能、安全、樂齡及為民眾省荷包。(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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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9/14 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