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消防一名31歲郭姓隊員,2014年4月救援中和一名婦人,評估她的狀況並非緊急案件,但對方親友卻要求「跨區」到指定醫院,郭姓消防員當時依「緊急醫療法」告知,路途不會鳴笛,也不會闖紅燈,結果事後竟被投訴,更讓基層無奈的是,他指控上級長官要求他跟投訴人道歉,深深打擊從事消防的熱忱,決定遞出辭呈。對此新北市消防局回應,沒有懲處基層,也會加強內部溝通。同時希望民眾能把有限資源讓給需要的人。
救護車出勤十萬火急,但為民服務,卻有人疑似濫用資源。
郭姓消防員:「當下(患者)她可能心理不愉快,因此她在車上問說為什麼你們不闖紅燈。」
患者不嚴重,卻要求闖紅燈趕路,在新北市擔任消防員說,3年前一起救護案,要求他們送一位90多歲婦人去醫院,當時,他發現患者跌倒已經三天、頭部瘀血、意識清楚,並非危急個案,婦人家人卻要求指定跨區就醫。
郭姓消防員:「他既然要求跨區送醫、遠距送醫了,又要我們闖紅燈啊、超速去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這樣他可以比較快到達醫院,我覺得這是蠻矛盾的事情。」
這一跨有多遠?從地圖上看,照理說中和報案地點,最近可送往亞東,或是雙和醫院,大約8到10分車程,但親人堅持,得送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車程多了三倍。郭姓消防員告知,情況不危急,依法不能鳴笛或闖紅燈趕路,結果事後反遭投訴。
郭姓消防員:「我依著你的規定去處理,結果被投訴,然後你又不幫我回覆,這樣變成我們第一線的要去面對民眾,我覺得對同仁比較委屈一點。」
郭姓消防員指控,當時的林姓大隊長要求基層道歉,讓他萌生退意。對此,新北消防局回應,碰上投訴,會請幹部與投訴人溝通,不會將基層推到第一線,也沒懲處郭姓消防員,至於大隊長是否做出其他要求,會再了解。但對郭先生來說,當初滿腹熱枕,如今依法出勤卻遭投訴,受委屈還得去道歉,決定轉換跑道,也希望民眾能把有限資源,讓給真的需要幫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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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4/23 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