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牛猖獗以久,不只剝削消費者權益,也讓業者苦惱,因此希望透過文創法修法,以更嚴實的方式制裁黃牛,不只加價轉售將處以票面金額10到50倍罰鍰,如果以外掛程式或掃票機器人等購買藝文票,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甚至祭出民眾的檢舉獎勵制度,但是否能有效制衡黃牛才是關鍵。
韓團魅力橫掃,也讓黃牛有機可乘,透過系統大肆掃票再販售,甚至等到鈔票入袋後,人也消失無蹤。
曾購買黃牛票民眾:「(原本)票價是680元一張我們就想說,因為我們真的很想去現場看,所以我們只能在Facebook上面說,搜這種人家當天沒有辦法去的票,或是黃牛票,如果加個一千塊兩千塊,其實我們還可以接受,然後我們最後收到的票是九千多塊。」
黃牛蓄意哄抬價格藉以獲利,對於需求端而言,也只能任人宰割,消費者無奈業者也很苦惱亂象猖獗,也加速文化部提出文創法修法的動力,一旦違法不只要處票面金額10倍到50倍的罰鍰,以及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文化部次長王時思:「現場黃牛這個現在我們基本上,已經有的做法,就會在特定的這些比較大型的,就是所謂已經傳出有黃牛票的現場,通常也就已經有警方在,所以如果現場的黃牛一旦發現,就立刻變成是現行犯逮捕,網路上就會牽涉到了舉證,所以在網路上其實最適合來抓的人有兩種,第一個就是它本身就是售票平台,因為售票平台本身他從後台,他可以看得出來,他是不是機器人掃票,看得出來他是不是有交易異常。」
透過資訊科技辨識,鎖定使用快速搶票規避購票限制,以及侵害公平取得票券機會的各種系統進行追蹤,找到源頭開罰,但怕的就是操作系統根本不在國內,法律難以制衡難度也加倍,而要全面向杜絕歪風,文化部也計畫研擬檢舉獎金制度,讓民眾加入。
文化部次長王時思:「他要上架販售我們使用的是販售這個字眼,也就是說他不需要售出,他只要販售他就觸法,所以他在這裡他的他的觸法的範圍,還蠻容易被認定的。」
過去黃牛必須完成交易,獲利後才算觸法,如今降低標準,只要在平台上以高出原票價的金額販售,就算違法將範圍限縮讓民眾在檢舉上更容易,至於黃牛該怎麼定義,才能有效斬草除根。
台北教育大學文創系教授林詠能:「我們希望這樣的一個法則,其實能夠真正處罰到所謂大量掃票的黃牛,就是所謂壟斷暴利型的黃牛,而不是一般的民眾,所以我們當時在公聽會的時候,事實上也提出了這樣有一點,就是說我們法律其實應該有所撤仲,不要因為我立法可是罰的呢?可能他不是真正的黃牛。」
消基會副董事長徐則鈺:「你買了票券你想要賣,這是預備行為了,進一步把它放在二手票券平台上面,去加價轉售,這時候講這個時候要加以處罰,我覺得應該會比較切合實際,另外一種情形可能罰不到就是,所謂的代購。」
但若是一般民眾因為特殊狀況必須轉售,添加的手續費車馬費又該如何定義,種種細項也將出現各種拔河,因此實名制的方式也再度被拿來討論,不過網路娛樂公司和售票系統業者都很抗拒,因為查驗必須增加人力拉長入場時間,再來購票平台都需要註冊會員,其實也早已通過一定的認證機制。
消基會副董事長徐則鈺:「實名制的做法已經被黃牛破解了,黃牛可以用出租出借,含有QRCode的手機的方式,來破解實名制,而且藝文表演或者是體育賽事的種類很多,絕大多數的藝文表演,以及體育賽事票都買不完。」
記者謝丹慈:「想聽演唱會又買不到票,最害怕的就是遇到黃牛,而過去要防止黃牛只能依靠社維法,如今文創法如果修法通過之後,將有更多的依據可以來裁罰黃牛,而4月20日禮拜四,文創法也將送立法院教委會來進行審查。」
如果能在這次的會期通過,等於立刻就有法律可以拘束藝文的黃牛票券,不過在實質上,是否符合期待也必須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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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4/18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