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反映,到北投一間餐廳用餐,當時經過指引把車停在隔壁店家門口,後續在餐廳端菜的阿嬤卻出來告知,因為停到隔壁店面要收100元停車費,後續詢問隔壁店家,卻說彼此有說好可以停車,但不用給錢,讓民眾傻眼,也和店家收回100元,店家則出面道歉,解釋因為阿嬤精神狀況不佳才會誤收錢,會請孫女看管。
已經過了用餐時間,北投這間知名餐廳還是座無虛席,但卻有民眾春節到這用餐,發生不愉快經驗。
陳先生控訴初三當天用餐前,有人指引大家停車,但吃到尾聲時,一位在這間餐廳端菜的阿嬤來問,這台車是你們的嗎?因為停在隔壁店家前面,人家要收100元停車費,陳先生不疑有他給出100元,後來感覺奇怪打給隔壁店家求證,隔壁店家卻說,有講好可以互相停但沒有收費。
當事人陳媽媽:「阿嬤就告訴我說那個老闆說我們可以要收錢,到時候分給她,我們就跟阿嬤說,其實我們有打電話給店家,店家說不收費的,我說你這種行為是不行的。
記者張蕙纖:「實際來到現場,當時陳先生一家三台車停車位置,其中一台是在隔壁店家這邊被收取了100元,而另外一台車是在前方,榕樹下那裡同樣也被收取(費用)。」
當事人陳媽媽:「感受的問題,其實這個跟錢沒有關係,因為才100元如果感受不好,我當下可以直接給他(錢)。」
回頭找店家詢問時,陳先生一家以為只有一台車被收錢,因此只退回100元,後續詢問才知道3台車中有2台被收費,對此遭指控店家也出面解釋。
遭控當事店家:「對不起啦因為家裡一個失智的媽媽,他堅信說隔壁土地是他的,他收費有什麼不對得知之後他拿錢,也趕快拿去還給人家。」
老闆和老闆娘誠摯道歉,解釋是阿嬤精神狀況不佳才誤收錢,當時是誰引導客人停車不清楚,而和隔壁店家彼此有需要時,會互相給客人停車,也可能是阿嬤誤以為停到,對面的私人停車場才收費。
消保官:「停車前要先問清楚,就算有人跟他收錢的話,錢是不是合理以及說收錢那個人是不是有權利收錢,有沒有給收據,這部分都可能要遵守一下。」
有疑義也可以和消保官申訴,只是年節歡慶聚餐衍生糾紛難免掃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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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1/26 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