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得太外面! 汽車距路緣260公分遭拖吊 警:勿超出40公分

記者 何宜信 / 攝影 徐記宏 報導

2022/06/19 18:49

高雄鳳山有一輛小客車,停放在沒有紅黃線的路邊,遭到拖吊,地上還寫著,未靠右260公分,原來根據道交條例,只要超過路緣40公分就算違規,所以路邊停車,要緊靠右邊。

 

黑色小客車遭到拖吊,附近民眾趕緊外出查看,因為警方拖吊理由,居然寫著未靠右停,還標示260公分。

附近民眾:「太誇張了啦,停那麼外面大家都要閃來閃去,開車的人也蠻危險的。」

附近民眾:「各人的看法不同啦,標準不一嘛,所以它要規定一個法則出來嘛。」
 

這起拖吊發生在17日晚上七點多,就在高雄鳳山的自強夜市附近,可以看到當時,除了拖吊人員,還有警方在場,甚至還拿出一把捲尺,在路邊量了又量,最後才把車子拖走,而重回現場,沒有看到紅黃線,不過確實有不少駕駛為了方便,經常有類似停法。


記者vs.車主:「這邊沒有紅線呀,太停靠路上這樣子危險(要拖吊),有比較不合理啦,如果這樣屋主的東西擺這樣合理嗎。」

TVBS記者何宜信:「路邊停車根據規定,必須要距離路緣約40公分,不過這輛車子當時距離路邊已經超過260公分,因此比一部車還要寬。」

高市警局交通大隊小隊長李百庭:「不緊靠道路右側停車,可處新台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因此路邊停車,仍得緊鄰路緣40公分內,才不會受罰又影響交通,另外一起交通爭議,則是在鳳山的中山路上,有民眾拍下警方忙著開單,卻把機車大喇喇停在外側車道,認為太過便宜行事。


民眾:「民眾觀感一定是不好的呀,他們應該要照一些正常程序,放一些三角錐。」
 

民眾:「因為值勤公務然後這樣,有點像是便宜行事。」

不過拍攝民眾,把圖文放在臉書社群,卻遭到不少網友打臉砲轟,警方也趕緊出面自清。

高市鳳山警分局成功所長葉清泉:「警方在處理過程,為保護其他用路人安全,以及執法人員的安全,所以將機車發動,然後開啟警示燈,在後方做警示的作用。」

警方強調,值勤時,確實為了安全起見,會把警用機車停在路上,但會依規定打開閃燈警示,並無不法,因此不管民眾或執法人員,行車時都得遵守法規,才不會吃上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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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6/19 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