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篩試劑開放個人進口 陳時中曝「條件」:不得販售

實習編輯 王思淳 報導

2022/05/10 14:20
疫情升溫,民眾對於快篩試劑需求也增加。(示意圖/TVBS)

有關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所述建議政府「開放自主進口合規快篩」、「快篩資訊便民查詢」、「合法合理採購機制」一事,指揮中心今(10)日澄清,自前(2020)年初疫情發展以來,政府從未禁止廠商自主進口任何合乎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緊急授權的快篩試劑;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為此也做出說明。

 

陳時中表示,提出批評沒有問題,不過指控政府有錯誤,現在並沒有禁止廠商進口,還是有一定的程序問題,這段時間有些各別、個人用就是有限制。接下來,將持續研擬在這段緊迫的時間裡,會放寬個人用,不過像是成效都要自己負責,不得做任何的販售。

針對快篩試劑以「個人名義」進口一事,陳時中則補充,以前的規定是以半年個人的用量為基準,像是廠牌的部分,也不會作出任何的限制。不過因為個人進口無通過EUA的許可證明,僅限個人使用不得販售。目前不會嚴禁民眾進口,或是做更嚴格的規定來限制。另外,關於有民眾反應篩檢站太少了,若地方設置快篩檢站經費上有不足,會由中央提供相關的補助方案。


指揮中心表示,COVID-19快篩試劑產品效能對防疫影響甚鉅,現行防疫政策,家用快篩試劑產品檢測結果,已可作為居家隔離者確診或解除居家隔離之依據,因此對於快篩試劑的產品專案輸入申請案,食藥署皆秉持專業的態度,對產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做審慎的審查。截至目前為止,食藥署已經核准22件家用快篩試劑專案輸入許可,各廠商也已經進口1459.3萬劑的家用快篩試劑於民間自由販售,政府從未做任何限制。
 


指揮中心指出,倘若民眾有輸入快篩試劑產品供個人自用之需求,現行得依特定醫療器材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規定,提出個人自用專案進口申請。但考量目前民眾防疫需求,食藥署對於是類案件皆會優先辦理。

惟指揮中心也提醒國人,申請供個人自用專案進口之快篩試劑,因產品未經審查,產品安全有效性須由申請者自行負責,且不得用於配合防疫政策判斷之依據。而基於便民的原則,將請食藥署儘速研議民眾可自國外輸入少量快篩試劑產品供自用之相關措施,以增加民眾取得快篩試劑產品之管道。

《TVBS》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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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5/10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