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安親班因防疫停課 消保處:可解約或採替代案

2021/06/03 13:02
(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行政院消保處今天表示,疫情嚴峻學校停課,衍生短期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安親班)消費爭議,由於是不可抗力之事由,消費者可依據相關規定辦理退費、解約,或採線上教學等替代案。

因應新冠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 )疫情嚴峻。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說明,全國疫情3級警戒延長到6月14日,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統計從5月15日第3級警戒公告到6月2日傍晚5時止,補習班方面與疫情相關的申訴案件累計28件,安親班、課後照顧方面同期累計4件。

 


消保處分析短期補習班部分的爭議樣態,主要是消費者欲申請退費被拒絕,不滿意業者提供的線上教學、授課錄影等,對比實體課程的品質有落差。

消保處建議,「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有規定,因天災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補習班的事由,導致未來開班或開班後停班、停課,補習班應自事實發生日的隔天起10天內,按剩餘課程時數比例退還當期費用;但是學生若同意事後補課或提供線上教學等方式繼續課程,則業者不用退費。

另外,若地方政府的退費規定優於中央法規,可依地方政府的規定辦理。
 


兒童課後照顧(安親班)的爭議樣態,消保處分析,也是消費者申請退費遭拒,或是應提供生活照顧,疫情期間停課居家,僅提供作業輔導,仍收全額費用。

陳星宏說,「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而無法提供相關服務時,安親班及家長都可以終止契約。

他並說,契約終止時,安親班應於7天內將消費者已繳的註冊費、月費及代辦費(包括交通費、教材費、餐點費及活動費等),扣除家長已同意應代辦訂作物品的必要費用後,按剩餘服務天數比例退還家長;同時建議家長先與業者協商,無共識再決定是否要終止契約。

消保處補充,欲了解更多疫情相關的退費處理原則,可參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COVID-19消費資訊專區」。(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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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6/03 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