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未來只要是危險駕駛,以及擅自拔掉消音管,製造噪音的駕駛,除了過往的罰金之外,另外還可能遭到吊扣駕照的風險,另外車輛也必須加裝視野輔助系統,否則也會受罰,大部分民眾樂觀其成,認為能有效降低違規率,但也有民眾認為,吊扣駕照的懲罰,過於嚴重,有探討空間。
機車呼嘯而過,伴隨著是刺耳的引擎聲響,有部分騎士會改裝車輛,拔掉消音管造成龐大噪音,最新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這樣的違規危險駕駛未來不只罰款,也得當心駕照了。
記者藍于洺:「道路交通處罰條例作出了修正,未來若是你有改裝車輛,或者是有噪音的產生,除了可以像過往一樣,採取罰金的制度外,你的駕照可能會被吊扣。」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之1、第43條修正案,其中43條內容,包括道路上蛇行、飆車、逼車和危險駕駛,除了原本罰款之外,還加重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改裝車製造噪音或拆除消音器者,1年內再犯,直接吊扣駕照6個月,交通部表示後續會依程序進行,最快年中上路。
台北市交大執法組警務員王偉宇:「製造噪音的部分,在這一次修法中有將罰則加重,汽車所有人也就是汽車牌照,也會一併吊扣六個月的處罰規定。」
法令規範,除了可罰6千到2萬4千元罰鍰,當場禁止駕駛,還會加重處分,將原本規定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延長至6個月,一年內再度違反者,將加重處分。
新北市交大副大隊長李仁寧:「在過往執勤的紀錄,改裝車還是在22點到06點的部分,還是會比較常出沒的一個狀況,這部分也會連續處罰,然後針對他額外新的行為,視法令做一個吊扣行為。」
新北環保局統計,今年50處車牌辨識及噪音設備裝設完成後,共開出3200餘件罰單,每件裁罰1800元,另與警察局合作102場次夜間聯合稽查,共開出1萬6000餘件罰單,每件裁罰3000元,其中有117件為累犯並加重處分開罰6000元。
交通隊表示過去強化了罰則之後,的確能有效降低違規發生。
新北市交大副大隊長李仁寧:「像我們的淡水區台二這些,這會是比較經常性的狀況,不過我們會透過我們的監環警,聯合稽查來做一個強化取締,這部分在我們新北轄內是有一個下降的狀況。」
不只罰錢小心駕照不保,對於這樣的新制上路,民眾各有看法。
民眾:「就聲音滿大的,其實他們影響,就是整個環境的噪音,比較不會這麼差,吊扣駕照是ok?是ok的。」
民眾:「是壞(修法),因為喇叭沒有影響行車安全,所以沒有嚴重要吊扣駕照,如果是罰款的話還可以,就像改裝機車罰款,我覺得是可以,可是吊扣駕照的話,我覺得有點太嚴重。」
除了危險駕駛外,18條之1修正案內容,若汽車未依規定裝設行車紀錄器,及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者,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1萬2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若不能運作,行車前沒改善就上路,處9000元至1萬8000元罰鍰。
台北市交大執法組警務員王偉宇:「修正條文之後,還會要求加裝視野輔助器,讓我們大車在行駛過程中,就比較死角可以較為...可以做到零死角的部分。」
修正法案盼望降低違規率,民眾心中各有看法,如何在執法的天平上,取得最佳平衡仍待討論,但老話一句沒有違規就沒有罰則,遵守規定才是上上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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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1/29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