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為了不想找麻煩,最後只好搬家,(圖/TVBS資料圖)
立中柱3次不成功就得搬走!台中一名女子5月在逢甲商圈租房,卻因為機車沒立中柱遭到房東強行解約,並要求她2個月內搬走,否則報警強制遷離,苦練立中柱好幾次的她連手傷都復發了,但仍只能咬牙搬離僅住4個月的租屋處。
女子在臉書「爆料公社二社」透露,她5月在逢甲商圈簽了一年的租房合約,由於她手曾經受過傷,再加上停車格位置是反向斜坡,多次立中柱都失敗,就遭到房東以「摩托車不會停中柱影響到別人,警告3次未改善」為由趕走她,甚至表明她不照做的話,就直接報警逼搬遷。
女子崩潰說,她已經請朋友特地教學立中柱,練習了好幾次,但車格的地方剛好反斜坡,她常常立中柱差點整排倒,練到手腕纖維化舊傷復發,「對我這種力氣小的女生真的很難!」同時她也補上合約,只見其中一條為「若承租人因個人生活習慣或私人問題,造成他人生活上之不便時,經勸導三次(含)以上,仍未見改善者,出租仁得扣除兩個月租金,並請承租人無條件遷出,承租人不得異議」。
看到當初與房東簽下的合約內容,原本租屋一年的她,只好默認收拾行李搬離僅住4個月的租屋處,房東甚至還規定交房時「只能在白天」,讓她超無奈。根據《東森新聞》報導,其他租客透露,因為立側柱會擋到隔壁機車的出入,房東確實有特別規定。房仲則表示,因停車格數量多空間窄,立中柱才能節省空間,房東在租客入住前都有白紙黑字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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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0/10/27 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