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有一家日韓料理店,是韓國籍老闆開的,不過去年底因為生意不好歇業,現在卻有員工跳出來,他們最後一個月的薪水,已經被欠了4個月,不管怎麼追討,老闆都說沒錢,而且疑似想逃回韓國,對此律師指出,如果沒有達到大量解僱、欠薪超過300萬,很難限制她出境,辛苦錢恐怕難以討回。
前員工vs.韓籍老闆:「4月我不行。你沒辦法還錢。」
被積欠薪資,前員工找上門,韓國老闆娘卻避不見面。
就是這名丁姓韓國人,在新北市中和開日韓料理店,去年12月底,因為生意不好歇業,但被員工控訴,最後一個月的薪水都沒付。
投訴人莫先生:「在上班的期間有一些人來跟她追討一些債務,自己不出面就跑出去,交給我們來應付。」
一共3位工讀生被欠薪,金額不過3萬多,但同時還有食品商,發出4萬多的支付命令。儘管有請勞工局開協調會,但老闆娘卻從來沒出現,員工透過法院希望凍結對方財產,但卻得知這個消息。
投訴人莫先生:「她的朋友親自跟我說,他說她可能要回韓國,因為她器材那些已經全部賣光。」
回到店面,已經擺滿了娃娃機,不過仍然看得出原本的餐廳裝潢,至截稿前,無法聯繫上丁姓女子,而律師說,薪資屬於民事糾紛,除非達到大量解僱,10人的標準或欠稅、有刑事糾紛,否則難以阻止外籍老闆出境。
律師廖芳萱:「如果說有些會計,他知道公司帳戶的話,其實可以先去凍結,那你透過強制執行。勞工的話,只需要負擔10分之1的擔保金,送法院有時候3到5天就會下來,可能就是把公司的帳戶先凍結住。」
就怕韓國老闆,就這樣離開,辛苦錢也跟著一去不復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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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4/08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