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惠光電員工自救會今天表示,公司去年9月宣布要結清員工年資並分期付款,但卻從今年2月開始就沒有支付,更積欠後來又回聘的員工薪資,要求進行歇業事實認定。
清惠光電員工自救會、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等團體今天下午到勞動部召開記者會並遞交陳情書,要求勞動機關能加速進行清惠光電歇業事實認定。
自救會指出,清惠光電去年9月28日宣布要結清年資並給付資遣費給員工,又稱資金困難希望資遣費分期付款,員工當時體諒公司營運困難接受分期付款的方案,後來也有部分員工接受公司回聘回任,但從今年2月開始,不論是資遣費或是薪資,公司都沒再支付,合計超過百餘名員工被公司拖欠款項。
自救會代表表示,3月4日晚上公司無預警斷電,直至今天都還未復電,公司還一直帶買家廠商到公司看設備、疑似要將值錢設備賣掉,後來員工去電健保署,更發現公司積欠勞健保費,且廠房房租也付不出來,種種跡象都顯示公司營運狀況不佳。
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為了讓勞工能在雇主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而積欠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時受到即時保障,當雇主有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時,所積欠的未滿6個月資遣費跟工資,經勞工請求而未獲清償時,由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
自救會表示,希望公司能夠辦理歇業,讓勞工至少能夠申請積欠工資墊償,但公司卻一直對外表示要繼續營業,擔憂公司是要拖過法定6個月的時間;自救會呼籲,希望勞動機關能立刻進行歇業事實認定,並協助員工申請墊償基金、失業給付及追償欠款。
勞動部則指出,清惠光電公司為上市公司應負起企業社會責任積極處理、落實保障勞工應有權益,至於公司積欠工資及資遣費,目前已請新竹縣政府迅速查明並依法究處。
此外,清惠光電公司員工已向新竹縣政府申請歇業認定,目前已請新竹縣府盡速協助對公司進行認定,輔導其向勞工保險局申請積欠工資墊償等相關事宜。(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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