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到北投泡湯,本來以為50分鐘2人5百很划算,業者還另贈價值4百元餐券,不過要用餐時,業者卻突然說,一人低消4百,等於這張餐券得消費滿8百,才能折抵,引發爭議。
投訴人謝先生:「我們不是說錢花不起,而且感覺的問題。」
到北投泡湯放鬆一下,50分鐘2人5百,還附贈餐券,看似好划算,沒想到一踏進去,全都變調。
投訴人謝先生:「大概點大概4百出頭的價位,然後服務人員就跟我講說,不是哦我們這邊1人低消4百,2人低消8百。」
謝先生指控,業者招牌上,雖然有寫,每人低消4百,不過卻沒註明,泡湯、用餐費用,能不能算在內。
投訴人謝先生:「(餐券)手寫日期手寫金額,背面全部都是空白。」
當時拿的餐券更是陽春,僅用手寫金額,也沒註明有低消,還限時當日用完,業者回應會加強提醒,根據統計,全國的票券消費爭議,106年至今,溫泉類的就有154件,餐飲的高達497件。沒履約保證、限期,或者得額外加價,各類問題,層不出窮。
新北市法制局主任消保官王治宇:「它這個本身附送的,它就不是所謂的禮券,它是所未折扣至於說,它的部分就不受禮券規範,他應該把條件,用比較明確的方式說明。」
但消保官就說了,若是額外附贈,而非花錢購買的券,很難受制於一般餐券法規,但也會規勸業者改善,避免衍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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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3/27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