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可能約談炎亞綸到案說明。(圖/李昱菫攝)
藝人炎亞綸日前遭抖音網紅「耀樂」指控,在他未成年時違反意願發生性行為,甚至還外流偷拍的性愛影片,涉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對此,士林地檢署主動簽分「他」字案偵辦,並於端午連假期間通知耀樂到案說明,近日也不排除再傳喚他出庭。
儘管炎亞綸否認偷拍,並稱沒有違反耀樂意願,但因拍攝未成年性愛影片已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婦幼專組檢察官指揮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對該案蒐集相關事證,並於6月24日通知耀樂到案說明,耀樂當天也在IG限時動態證實:「今天已到案配合調查,一切靜待司法調查。」
據悉,目前警方已做好被害人筆錄,檢方也不排除再傳喚耀樂出庭偵訊。另外,因目前耀樂已到婦幼隊配合調查,未來檢方若再指揮偵辦炎亞綸,可能會由婦幼隊約談製作筆錄,也有可能因為該案是社會矚目案件,由檢方親自約談訊問簡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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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6/26 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