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莎遭網友指控4大罪狀。(圖/翻攝自瑞莎臉書)
作者:徐正賢(台灣運動產業協會理事長)
看到很多的朋友,一早分享了瑞莎遭匿名爆料的新聞,有網紅也因為關注這個新聞,發表了意見,上了新聞!但看到越來越多的留言,心情不但沒有因為很多人關注而感到欣慰,反而是看到眾多的留言,都只是湊熱鬧,趁機罵協會幾句,但這樣的留言,完全不會改變現狀,反而可能誤導了真正想關心整件事情原委的人!
關於有人在 Dcard 爆料,提到瑞莎惡意挖角,群募的資金用途不明......
•我的觀點:
每一位基層教練,當然都希望指導有天份,未來有機會當國手的孩子,因為體育班可以跨區就讀,沒有學區限制的問題,因此教練在每個學年度,都會努力到各個學校找尋願意就讀的選手,因此,到選手家裡拜訪、和家長懇談,與選手目前的教練商量,都是常態,只要選手和家長是自願的,沒有不當的金錢交易,理當不應該被稱為挖角!
依照目前看到的消息,瑞莎是提供一個新的訓練環境,被稱挖角,她會感到委屈,完全可以理解!至於群募,瑞莎需要負責和說明的對象,是當初參與群募的人,只要經費使用的方式和當初群募的說明相符,其實其他沒有參與群募的人,沒什麼好說嘴的!
•延伸閱讀:
針對挖角這個議題,目前基層存在的事實是,很多選手的家境都不好,也有很多家長把孩子當搖錢樹,因此,用金錢代價,不斷的出價說服選手就讀的現況,已經普遍存在於基層運動隊伍,尤其是籃球和棒球這兩個主流項目!
當體育班的教練,被評估的主要項目之一就是比賽成績的時候,只要是相對有資源的學校,遇上了敢開口的家長,用金錢交易來處理,就變成了常態!
這樣的現象,各縣市政府專項運動委員會,各縣市政府體育處,運動局,各專項運動協會,體育署,不知情嗎? 他們當然知情,但有辦法改變嗎? 如果是同一批人繼續在這些組織工作,我覺得很難!
關於網紅不斷提到,「中華體協」是邪惡的根源,百分之80% 以上的留言,也都在罵體協......
•我的觀點:
台灣的體育相關組織,的確在行政效能、科學化、專業化、國際能力…等各方面指標,的確有很大的進步空間,但瑞莎這件事情的本身,其實比較像是基層教練之間的競爭關係所導致的事件,如果要論斷這件事情與體育相關組織的關係,可能得先清楚了解台灣的體育相關組織的名稱和責任歸屬!
•延伸閱讀:
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國家訓練中心、各單項運動協會、各縣市政府運動委員會
以上幾個單位,都是台灣的體育相關組織,負責的項目不同、權責不同,預算來源也不一樣,絕大部分朋友不可能完全瞭解這些組織真正負責的內容,網紅要提出批評,應該要把這些組織負責的權責交代的更清楚些才是!
關於基層運動隊伍真正面臨的問題,究竟為何?
•我的觀點:
瑞莎事件,其實凸顯了基層運動隊伍正在面臨的問題。台灣所有的基層運動隊伍,都是從學校體系、採用體育班的方式來執行,體育班的經費來自學校預算的提撥、來自地方政府的補助、來自體育署的補助、來自家長會 (或部分企業) 的捐款、來自家長繳交的月費,但不管來源有多少,全台灣體育班的資源,有 90% 以上是經費拮据的。
所以,當瑞莎橫空出世,出錢又出力,提供更好的訓練環境和訓練資源,家長會心動、選手會轉校,這一切都是自由競爭市場的常態!但問題是,台灣的基層體育,能有幾個瑞莎?
如果,有瑞莎這樣的人出現,不是常態,那我們得問:「有沒有任何方法,可以改變台灣基層運動隊伍,台灣的體育班,長期經費拮据的現狀?」
我認為,教育部體育署應該嚴肅的考慮,把過去幾年每年平均 30-40 億的運動運動彩券盈餘,妥善分配部分經費,在基層運動隊伍的經費挹注上面!
如果不是瑞莎,這件事情,會有人關注嗎?
•我的觀點:
其實,基層運動隊伍教練面臨每年招生的競爭壓力,在社群媒體發生衝突,或是私下爆料,已經是司空見慣的事,不過,以往很少上媒體,也很少引發這麼多討論!
但瑞莎不一樣,網友說他人美心又美,簡單地說,她是演藝人員,有全國知名度,我必須很誠實地說,如果用「所做的事情 / 所擁有的資源」,瑞莎的付出和很多基層教練相比,在我眼裡,不是最特別的!
因為,在台灣有很多很多的基層教練,為了他所指導的隊伍,幾乎投入所有身家、義無反顧,各地都有非常多感人的故事,只是因為他們不是瑞莎,看起來又常髒髒臭臭的,不會被網友形容成人美心美,所以他們的故事,不會被看見!
我非常地希望,有一天,有知名的媒體,願意做一個系列報導,報導在基層運動隊伍中,不斷求進步、付出心力,長期奉獻的基層教練;比起只是在網路上說瑞莎人美心美,如果有媒體願意做這件事,會帶給台灣社會更大的正向力量!
從藝人身份投入耕耘運動領域的陳建州、瑞莎身上,我們看到了什麼?
•我的觀點:
陳建州和瑞莎,都有相同的人生經驗,他們都是專業運動員出身,投入演藝工作累積了財富和知名度後,重新回到他們當初最熱愛的運動項目奉獻!
我演講時常常以台灣的頂級運動員為例,他們的代言費,遠低於台灣知名的藝人,原因很簡單,知名藝人有全國性知名度,但頂級運動員沒有!如果您是個深度運動愛好者,也深愛支持某位台灣頂級運動員,您一定會對我這句話很感冒,但我用以下的例子證明我的觀察:
想像您現在和您的父母親走進一個 7-11,同時出現林志玲和 XXX 台灣頂級運動員,您認為,您的父母親會有機會先認出來那一位,並要求合照?
如果有運動員出身的藝人,當他的藝人身份到達全國知名的程度時,他(她) 對該項運動的影響力,是很可觀的!
關於網紅和有些網友說,在瑞莎出現以前,韻律體操沒拿過金牌,代表教練訓練方法有問題......
•我的觀點:
這個說法,對過去這麼多年付出努力的基層韻律體操教練不甚公平。真正能當作檢驗指標的國際賽事,應該是亞洲青少年韻律體操錦標賽、亞洲韻律體操錦標賽、世界韻律體操錦標賽、世大運、亞運、奧運這樣的國際賽事,瑞莎帶選手參與的賽事雖然在國外舉辦,但不太屬於具指標性的國際賽會,以此作為奪牌能力的論斷,非常的不專業。
真正參與韻律體操運動的朋友都知道,韻律體操選手的養成,需要長年的養成,因為訓練非常地辛苦,很多選手也累積很多傷勢,因此在選才上,也就非常的困難。體操教練們只能在很小很小的基數中,努力培養出能夠參與國際賽事的選手,網友們在沒有理解背景因素以前,這樣抹煞基層體操教練的努力,非常的不適當。
不管是上週的柔道教練事件,或是這兩天的瑞莎事件,說明了什麼現象?
•我的觀點:
很確定地,有越來越多的家長,願意讓孩子參與運動的學習!因此,不管是相關的教練培育政策、場地普及化政策、學校場地開放等等的議題,都必須盡快完備,才能讓產業更成熟的發展!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更新時間:2021/05/01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