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der Lover違約挨告! 胡睿兒各判賠62萬

記者 楊致中 / 攝影 吳居諴 報導

2019/04/26 00:03

以一首癡情玫瑰花走紅的樂團「Under Lover」,成員胡睿兒跟藝人「蛇姬」林采緹結婚生子,又陸續因為毒品跟性侵案,多次登上媒體版面,如今成員兩人跟前東家的糾紛,也判決出爐!東聲唱片公司,認為胡睿兒跟楊琳兩人違約,提告求償兩千多萬元,台北地院25日判決,兩人必須各賠給前東家6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癡情玫瑰花:「我要送你九十九朵玫瑰花,我要唱心內的話乎你聽。」

因為一首癡情玫瑰花,Under Lover成員胡睿兒、楊琳兩人爆紅,官方MV在網路觀看次數,超過1億五千多萬次,還登上金曲殿堂表演。星途看似大好,但兩人走紅後,反咬唱片公司,有兩首歌沒給版稅,2016年解約,唱片公司老闆徐嘉良痛批,紅了就跑,是莫須有理由。

東聲唱片公司負責人徐嘉良:「完全人家也沒有用這個歌,我也不知道有什麼兩首歌,我也不知道啊,完全子虛烏有隨便亂扯。」
 

唱片公司告上法院,Under Lover反駁說,並非唱片公司栽培,本來在網路的人氣就很高,但東聲唱片提出數據,強調本來點閱率利潤最多分一萬元,後來拍攝MV,才破億點閱,收益才飆到124.5萬,簽約一年也只有出了一張唱片,跟原本合約裡的八張唱片、創作80首歌,差距太大,求償兩千多萬,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胡睿兒兩人,各賠62萬元,還能上訴。


東聲唱片公司負責人徐嘉良:「以我們當時簽署的合約是,你只要違約一次就是要付一次違約金,他已經很多次了累積上來都已經上億了,可是我們還是以當時寫的就是(各)一千萬,最主要就是要取得公平正義吧。不然以後誰還敢簽新人,還敢投資我問你。」

胡睿兒道歉(2016.09.23):「我發誓,從今天開始任何的一切,我不會再做出不良的示範。」

因為吸毒重創演藝事業,胡睿兒本來獲得緩起訴處分,後來爆發性侵案,因此撤銷,性侵案也遭判刑2年,如今違約案又輸了官司,要是唱片公司決定上訴,恐怕賠償金額不只6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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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4/26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