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國道警察今天清晨執勤時遭撞死,警政署長陳家欽今天表示,除將從優辦理撫卹外,「因公殉職」修正預告期今天期滿後將努力納入,並全力爭取國道員警「危險加給」。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四公路警察大隊2名員警,今天上午在國道執勤時遭撞身亡,再度凸顯國道員警執勤時的高風險,員警希望中央政府能夠重視。
陳家欽對此表達哀慟與不捨,並表示將從優辦理撫卹並發給慰問金,由於警政署正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其內針對「因公殉職」定義,已將「處理對其生命有高度危險之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者」納入符合因公殉職的要件,「修正預告期(2個月)」今天期滿後,將立即依法辦理。
他指出,對於國道員警的「危險加給」部分,警政署也正在全力爭取中。
警政署說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修正通過後,包括去年8月因執勤遭撞身亡的國道員警陳啟瑞,也可獲適用。
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羅致政、莊瑞雄、蔡易餘日前召開記者會呼籲將國道警察納入危險加成,會中公布民國86年到106年間,國道警察執勤身亡發生率約0.53%,比六都警察局員警的0.16%到0.3%因公身亡平均發生率還高,近年國道警察執勤因公受傷的人數也持續攀升。
內政部警政署人事室副主任張淑芳當時表示,根據國道公路警察局提出來的危險加成具體方案,所需經費依國道警察預算員額估算,每人每月危險加給為新台幣5061元,一年所需經費大概是8230萬餘元。
張淑芳表示,106年10月就已經將案子報到內政部,並通過警政署相關單位審查,未來等內政部審查後還要送到行政院核定。(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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