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也可能實施鞭刑制度了嗎?國發會公共政策參與平台,有民眾提案,針對酒駕累犯、性侵犯、傷害幼童者追加鞭刑。2日晚上七點,還只有175人連署,沒想到隔天中午,就突破5000大關,正式成案。法務部表示會嚴謹看待,不過有法律背景的立委多認為,現今民主法治並不適合實施肉體刑。
鞭子用力一抽馬上皮開肉綻,這是在新加坡行之有年的鞭刑制度,如今台灣也可能實施了嗎?
記者楊雅勻:「公共政策參與平台針對酒駕累犯性侵犯和對幼童傷害的人,增設『鞭刑』的提案已經在3日通過5000人次的連署門檻。」
2日晚上7點平面媒體報導時還只有175人連署,隔天上午10點已經飆升到四千多人,中午時刻就破5000大關,提案正式成立。
民眾:「因為鞭刑據我所知真的是蠻殘酷的一個刑責,但是它會讓你記取教訓。」
民眾:「可能就是因為刑罰太輕或是沒有真的實際上身體的那種懲罰,所以才會導致我們社會上亂象這麼多。」
民眾:「鞭刑......不需要,拉長他被關禁閉的時間。」
民眾看法不一,有人認為侵害人權,有人認為如此才能有效遏制犯罪,因為台灣現行法律對於性侵犯,若是未成年最高處以10年有期徒刑,強盜結合強制性交罪責才較重可能處死刑,傷害幼童最高則是處以五年有期徒刑,至於酒駕犯多以罰鍰處之,這回連署則提案累犯抽1鞭再犯就再抽最多打三鞭。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台灣已經進步到了我們是一個人權立國,所以要走回到鞭刑,想像上是比較不可能。」
立委吳秉叡:「怎麼樣的法律變更是一回事,恢復身體刑其實我覺得並不恰當。」
法務部表示會嚴謹看待和討論這個議題,有法律背景的立委則多認為若實施肉體刑等於民主法治倒退嚕,不過追加鞭刑2天內就衝破連署門檻,或許就反映著民眾對於現行法制,之於酒駕、性侵累犯和傷害幼童者的制裁有著諸多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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