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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沒想還錢...超跑女神自白 竟因為聽到「這件事」

編輯 陳頡 報導
發佈時間:2017/11/03 11:31
最後更新時間:2017/11/03 11:45
圖/TVBS資料畫面
圖/TVBS資料畫面

被封為「超跑女神」的林思吟自稱在杜拜經商,平時行事高調,不料卻涉嫌以詐騙10多名親友,不法所得共約6千500萬元,一審遭依詐欺取財罪重判8年7月徒刑。全案上訴到高院後,檢方建請法官改依最重判10年的《銀行法》非法收受存款罪論處,刑期可能不減反增。讓林女嚇得當庭坦承「我從沒想要還錢,我是詐欺親友!」

根據一審判決書,37歲的林思吟自稱從事驗資投資,先提供資金給想辦理增資的公司行號,經會計師、銀行完成審查後就能把資金取回,還可以賺取高額傭金,只要透過他進行投資,每月可領到2%到4%利潤;由於被告平時形象多金,出入又以高檔名車代步,因此不少人信以為真,紛紛投入數十萬到數千萬不等的資金。

 

沒想到,被害人的錢其實全進了林女私人口袋,不僅拿去買豪宅和名牌包鞋,還砸下千萬買了賓士超跑,甚至因此被封為「超跑女神」;直到事後林女周轉出問題,開始再三推託延付利息,被害人才心生懷疑者找她理論,不料對方竟然還嗆聲「去告我啊!頂多關1、2年!」等語,態度相當囂張。

一審法官認為,林女蓄意詐財,造成被害人財產莫大損失,因此依12個詐欺取財等罪判刑8年7月,其中8年不得易科罰金。但檢方認定林女已非單純詐欺取財,而是涉犯最重判刑10年的《銀行法》非法收受存款罪,因此上訴高院並建請法官依此罪論處。

據《蘋果日報》報導,高院2日開庭辯論,林思吟害怕被判得更重, 嚇得說「我從沒想要還錢,我是詐欺親友!」強調自己是因為債務問題,才會向親友詐財,還宣稱積極想和被害人和解,因此請求法官輕判,讓她能重返社會並用正當方式「以餘生彌補被害人」,盡力做最後補償。
#林思吟#超跑女神#詐騙#銀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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