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記錄器拍下的違規車輛,竟然不能開罰!這個月15日,新北市一名陳先生開車從淡水到板橋,當車開到蘆洲的高速公路聯絡道時,一輛計程車打算硬切入車道,民眾只好按喇叭提醒,這個舉動卻惹來對方不滿,過了好幾個路口後,沒打方向燈超車,車主事後想檢舉,不過警方看了影片後說,行車記錄器沒校正時間,違規日期不對無法開罰!
10月15日陳先生開車從淡水到板橋,行駛在蘆洲區的高速公路聯絡道,下坡後,右前方突然出現一輛打算切入車道的計程車。
乘客:「好險你左邊沒有車子!」
就怕小黃司機沒注意,陳先生按喇叭,還往左邊閃躲,沒想到這個舉動讓對方覺得是挑釁,經過幾個路口後強硬超車。
駕駛陳先生vs.友人:「這輛車?對!好好好!要衝又要超車。」
轉彎車沒有禮讓直行車,變換車道又沒打方向燈,明顯的違規事實,小黃司機恐怕吃2張罰單,被罰1200元,不過把行車記錄器影片,拿給員警看,警方說這不能開罰。
新北市交大執法組組長楊信毅:「影像紀錄器的時間不對,會增加我們查證上的困難,所以我們也是希望說,針對檢舉的人事時地物能夠清楚。」
原來小黃司機2度違規,行車記錄器的錄影時間,都是2010年1月1日,跟實際發生時間相差5年多,員警要開單,車牌、地點、時間,都不能含糊。過去民眾檢舉計程車停在公車站牌附近,不過因為照片無法辨識小黃是靜止還是行駛,因此被退件,也有汽車違規停在機車等待區,民眾有拍車牌、路段,不過是不是等紅綠,沒拍到號誌,檢舉也白費力氣,大型重機違規停在機車格,沒有拍到車牌,案件送到警方也被退回。
像這樣惡意逼車,光是新北市今年1月到9月,民眾的檢舉已經超過15萬1千件,由於開單的還是員警,就怕擾民或者不公平,要更嚴格檢視證據,車子的行車記錄器時間記得校正,免得碰到這樣的駕駛,不能給他點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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