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夏高溫,是食物中毒的好發季節,對於腸胃相對敏感的幼童來說,怎麼確保食材安全,也格外重要了,而在今年三月,北市一所附幼,發生80人食物中毒意外後,對於幼兒園食安,在法規面的修訂,真的能讓孩子們,在校吃的安心嗎?來看看,各校怎麼做。
食材到貨、點交、切洗,就連重量。
老師:「今天的菜要有13公斤。」
大佳國小校長李鍾慧:「覺得(部分)團膳公司,他可能幾千份,甚至上萬份都有,所以他可能洗米,做什麼他就備料,他可能半夜兩點,就要出來解凍,自己做一個自設廚房,我們可以安心的看到,原形原物,然後可以看到烹煮的時間,那我們送到學生的,這個教室的時候,就是在11點50。」
記者黃琲茹:「這裡是北市大佳國小的廚房,因為烹調區,就設在學校裡面,所以廚工媽媽們,煮好之後就可以,直接分送到各班級教室,在運送保存上,相對是比較新鮮的,而每天所有的餐食,都必須保存,像這樣子的實品檢體,重量至少要達到250公克,才符合規定。」
記者黃琲茹:「現在看到的冷凍蔬菜,還有常備佐料,都是幼兒園小朋友要吃的,必須要在,零下負18度C的狀況下保存,我們再來看看冷藏區,打開來看,其實可以看到裡面空空如也,主要的原因就是校方採用,當天叫貨,當天烹煮,不囤積,要來確保食材的新鮮度。」
溪崑國中附幼主任許美蓉:「孩子的腸胃其實比較敏感,那也比較弱,那相對的在幼兒園的,食材的把關上面,會比國中小來的嚴謹,那如果當食材不OK,那在30分鐘內,其實請廠商做更換的部分,這個在我們的招標裡面,其實在合約書裡面,我們會做這樣子的,一個條列式的說明。」
只要是孩子們吃下肚的,小到連蔥蒜辣椒,都要「能溯源」,因為孩子們的餐食,稍有輕忽,師生都可能遭殃。
食物中毒事件,一再發生,也讓學童食安議題,浮上檯面,今年3月24日,北市中山國小附幼,發生食物中毒事件,74位學生、6位老師,食用校園餐食後,出現集體身體不適,也成為北市近3年最嚴重的食物中毒事件。
食力foodNEXT副總編輯林玉婷:「他應該要有一個,校安系統來做通報,比如說學校發生,有好多個小朋友,因為這樣子上吐下瀉,教育局跟衛生局,中間也應該都要有串接,在國小以上的校園午餐,也不是有專法在做這件事情,但是即使有這個專法,當時在討論的這個,學校的這個定義裡頭,在幼兒園是沒有被納入的。」
80人食物中毒的代價,讓更嚴謹的法規,為幼兒把關食安,根據北市教育局,發布的新版內容,除了規定校方,避免提供生冷食物外,也要求食品留樣檢體,需達到250公克以上,利於後續採樣,學校採購餐點食材,需與廠商簽訂契約,明訂罰則,放寬認定,幼兒園學童,食物中毒的標準,只要送醫診治人數達2人以上,且未就醫但有中毒跡象,達3人以上,就需要立即通報。
新光醫院小兒科主治醫師劉明發:「吃完東西一、兩個小時內,就症狀出來,小孩子會嘔吐,拉肚子,肚子痛,有的會有一點微燒,就燒腹內一樣,微燒微燒,好像量起來又不怎麼燒,所以他症狀會,小孩子會有些症狀,然後有時候會比較虛弱一點,那個毒素的量多的時候,他是可能症狀就很明顯,大家一起中毒,一直吐,一直吐,一直吐,但是如果是輕微的時候,他的症狀只是不舒服。」
把關校園食安,從源頭廠商,到食材加熱、保鮮,再到法規細項的建置,都是環環相扣,檢視孩子們吃的安全,永遠都有進步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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