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37年,卻迎來一場騙局!大陸一名人妻打算辦理補助,因此得補辦遺失的結婚證,結果到民政局(戶政事務所)時,被告知自己是「未婚單身」,而老公登記的配偶竟是弟媳!
「我現在可生氣了,我現在連名分都沒有......。」人妻爆哭說,她才是元配,但民政局工作人員卻說她是未婚,老公結婚證上的配偶,卻是弟媳的名字!
一旁的老公則是無辜喊冤,「這個事我不知道,一點都不知道,要知道了,我還不願意!」至於為何配偶是弟媳,原來是民政局當年出包了。
經過調查後發現,原來老公的弟弟當初要結婚時,還沒有達到法定年齡,所以偷偷冒用他的身分跑去登記,再加上那年代並無電腦登記,作業流程簡略,只要當事人在承諾書上簽字,就能完成登記結婚,所以才會發生配偶是弟媳的荒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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