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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擁槍合法 孫安佐案關鍵在「意圖」


發佈時間:2018/04/04 09:05
最後更新時間:2018/04/04 09:10
圖/TVBS
圖/TVBS

藝人狄鶯、孫鵬的兒子孫安佐,在美國涉嫌恐嚇槍擊校園被補,又被發現持有大量軍火,賓州上達比警局今天將孫安佐的電腦、iPad與手機,轉交給美國國土安全部進行分析,以瞭解孫安佐威脅槍擊的意圖是否僅限於當地或擴及其他地區。

在美國擁有槍械不會入罪,全案關鍵在於孫安佐是否企圖利用這些武器發動大規模攻擊。

 

在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下,美國是世界上少數允許合法擁槍的國家。1791年12月15日通過的憲法第二修正案,保障美國公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亦即美國公民享有正當防衛的公民權利。

雖然美國各州對槍枝購買有不同限制,但整體而言,只要精神正常、沒有刑事犯罪前科,年滿21歲就能購買手槍,長槍更只要年滿18歲就可以購買。外國人雖然限制較多,但若有合法居留權,許多州也不限制。

在美國,特別是中西部和南部等地廣人稀的地區,民眾為確保居家安全,擁槍情況十分普遍。不少軍事迷更重金購買各式槍枝武器當作收藏,猶如擁有小型軍火庫。
 

臉書、推特等社群網站上,有許多炫耀收藏裝備與射擊練習的照片或影片,討論槍枝與軍事設備的軍事迷網站也非常多。只要這些群組單純行使第二修正案賦予的權利,討論有興趣的議題,警方也許會關注他們的言行,但只要沒有犯案意圖,警察是不會找上門。

在這樣的環境下,孫安佐雖被警方查出自行組裝9釐米手槍,並擁有1600發AR-15、AK-47步槍等各式子彈與軍用品,若沒有攻擊他人的企圖,又是合法購入,孫安佐不會因為擁有這些武器而入罪。

歸根究底,孫安佐案的關鍵仍在於他是否有攻擊他人的意圖。如果沒有,就算有萬發子彈與百把槍枝,警方也不能定他罪;但若被認定有發動恐怖攻擊的企圖,一把內裝子彈的槍枝就能讓他鋃鐺入獄。

國土安全部介入調查後,美國司法機構現在要釐清孫安佐到底是開玩笑,還是真打算發動恐怖攻擊。

許多人都曾在憤怒時,口出狂言要殺人洩憤,旁人多半會認為只是情緒發洩,不會當真。但若平時言行就激進、憤慨,或精神狀態異於常人,手邊還有現成武器,擔憂恐嚇成真的人若向警方通報,警方將會謹慎調查,難當玩笑話。

孫安佐案另一個不能忽視的重點是,多數人語出恐嚇時很少會明講攻擊時間,但孫安佐清楚向同學說出5月1日確切的攻擊日期,更讓警方認定他有意圖。

在意圖、時間和武器皆備時,難怪賓州警方會認定孫安佐即將發動校園攻擊,慶幸逮補行動有效阻止一場悲劇。
 

在邁阿密高中校園槍擊奪走17條生命,美國社會瀰漫槍枝嚴管的氛圍中,孫安佐案確實會被放大檢視,但定罪與否的關鍵仍在於孫安佐是否被認定有發動恐怖攻擊的意圖,並計畫付諸行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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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槍枝#孫鵬#狄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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