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黃酥脆的薯條,是不少人愛吃的美食,但關於薯條的起源,有人會說是法國人發明,但比利時人也說是他們做的,雖然答案到現在還沒定論,倒是全球各地都有專屬吃法,獨特又有創意。
一顆顆金黃馬鈴薯,削皮切塊再下鍋油炸。酥脆美味的口感,讓人愛不釋手,這就是薯條的魅力。
薯條專賣店老闆:「每個人都喜歡薯條,大家到餐廳都會點薯條,可以選薯條也能選馬鈴薯,或是其他的蔬果這些都不差,但是大家還是都會選薯條。」
有人只吃麥當勞薯條,漢堡王口味也有人喜歡,但到底是誰想到炸馬鈴薯呢,法國比利時各有堅持。
比利時民眾:「它是薯條,但同時也是富有文化,這是個好產品也是種生活,以比利時人的方式。」
就像喝啤酒吃巧克力,比利時人把薯條當零嘴,走在路上人手一包,幾乎可以說是國民美食,他們更深信薯條就是他們發明的。
Geobeats新聞:「根據歷史記載大約在17和18世紀,比利時人就用馬鈴薯來做薯片,他們也會抓小魚油炸當快餐,但到了冬天漁獲量減少不足時,他們就決定把馬鈴薯拿來取代魚類。」
但薯條的英文名字就叫FrechFries,法國人當然也說是自己的,更強調這是一名巴黎廚師,在橋下擺攤所想出來的。
遊客:「在一次大戰期間,有很多英國和美國的士兵,時常在比利時和法國來回走動,有時根本不知自己在哪個國家,他們只聽到身邊都是法文,所以就想說他們應該在法國,這美食應該就是『FrenchFries』。」
雙方吵了上百年還是沒有結論,倒是在全球各地有了專屬的不同吃法。撒鹽加醬還有綠色豆子,大家吃薯條用的是叉子。
美國民眾:「我討厭這樣說,但這真的比較好吃,這絕對是芝加哥數一數二的。」
還有這種肉片太陽蛋,主打韓式風格同樣大受歡迎。美國人吃薯條就愛多口感,肉醬配料全都加,還要滿滿起士香氣四溢。
肯亞則多了薑黃和大蒜,祕魯還多了熱狗,荷蘭更特別加進花生醬和洋蔥,又甜又鹹衝擊口感。
主持人:「我要來吃吃看(荷蘭薯條),好的我們來吧,這是我一生中看過,買薯條最長的排隊人潮,但是非常值得的。」
等了這麼久就為了吃上這一口,五花八門的吃法搭配,也證明了薯條人氣全球紅不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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