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坤在台灣保外就醫,一直沒有回香港接受法院對於他詐欺和洗錢案審理,案子是在2009年,他和前公司副主席劉夢熊以及另外兩名女子,在美國油氣田交易中,涉嫌詐騙香港交易所和投資者共5億港幣,2013年東方明珠公司因此被香港股市「停牌」,但黃坤以到台灣出差理由,獲得出境許可後就再也沒有回去,6度缺席出庭被通緝,外傳當初被他遊說投資的很多是有頭有臉的人,大家要他回香港處理債務,他不回去,因此發生綁架案,不過從贖金7千萬港幣來看,和黃坤涉案的5億港幣有很大的差距。
黃坤被綁,勒贖金額7千萬港幣,外傳因為他涉及詐欺和洗錢,很多人要他回香港處理,他不回去,但黃坤涉入的洗錢案,被控訴掏空5億港幣,和勒贖金額有很大的差距。
香港媒體:「上市公司東方明珠石油,前副主席劉夢熊和主席黃坤等等,涉嫌串謀詐騙案。」
他是和黃坤涉入詐欺和洗錢案的4名嫌犯之一,叫劉夢熊,是大陸全國政協前港區委員,2013年被判罪名不成立。
前東方明珠副主席劉夢熊:「莫須有加莫須有,再加上莫須有亦等於莫須有。」
2013年1月8日,東方明珠公司突在香港股市遭「停牌」,市場傳出黃坤等公司高層被廉政公署約談,控方指出,2009年劉夢雄陪同主席黃坤,到美國猶他州視察油氣田,之後賣方提出以6000萬美元價格交易,不過黃坤讓女商人翼小紅,以及公司的財務副總監葉瑞娟成立私人公司,將油田輾轉售給東方明珠石油,最終東方明珠以2.2億多萬美元購入油田,並在證券市場集資,卻隱瞞黃坤是油田實質持有人,4人被控詐騙香港交易所和投資者,涉案金額超過5億港元。
2013年初,劉夢雄被廉政公署逮捕,另外兩名女被告,欺詐以及洗黑錢罪成,分別判刑7年及5年,但黃坤在2014年底獲得法院批准出境台灣出差,就一直沒有出庭應訊,6度缺席,都以腰痛等健康問題為理由,之後就被通緝,由於台灣和香港,並沒有簽定打擊犯罪協定,所以就算他被通緝 ,還是可以繼續留在台灣,不會被遣返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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