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蘭一名9歲男童,在萬聖節當晚用雷射筆照射飛機,結果導致飛行員短暫失明,險些釀成嚴重空難。對此,警方強調,依波蘭航空法規定,以雷射光照射飛機,造成飛安威脅,最重可處8年有期徒刑,但因男童未成年,所以未遭刑事處罰。
雷射亂掃飛機 飛行員「短暫失明」
綜合外媒報導,事件發生在10月31日晚間,當時一架輕型教練機正在新塔爾格(Nowy Targ)機場附近,進行「目視飛行」的夜間訓練。沒想到男童雷射筆的強烈綠光直射駕駛艙,讓飛行員短暫失明。不過男童因未成年,所以沒有刑事責任,但仍會對男童採教育措施。當局也強調,這種惡作劇,可能導致空難或讓飛行員永久失明,呼籲家長提醒孩子,「雷射筆不是玩具,若使用不當可能造成悲劇。」
另根據波蘭航空法第87a條規定,以雷射光照射飛機是刑事犯罪,可處罰金、監禁或最重1年徒刑。若行為造成飛安威脅或導致空難風險,刑期最重可判到8年。
女學生直視舞會燈光「眼灼傷」 醫示警:恐永久失明
台北一名18歲女大生參加校內舞會,結果被舞台絢麗燈光吸引,直視雷射燈約1至2秒,隨即右眼刺痛、視線模糊。就醫檢查發現,她的黃斑部受損,視網膜色素細胞缺損,造成中央視力缺損。經醫師給予局部消炎藥物與配戴墨鏡保護治療後,幸好一個月後視力恢復正常、黃斑部也完全復原。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眼科醫師曾柏宸指出,雷射光具有高方向性與高能量集中特性,常見的紅光與綠光雷射容易被視網膜吸收,產生熱灼傷。若能量過高或照射時間過長,可能導致視網膜黃斑部永久性損傷。
曾柏宸提醒,市面上仍有不少未經安全認證的雷射筆與舞台燈,光強度超標,輕則暫時失明,重則視力無法恢復。他也呼籲,參加舞會、演唱會或會議使用雷射指示筆時,務必避免直視光源,也不要拿雷射筆對著他人照射。若被雷射光誤射眼睛,出現視力模糊、黑影、閃光或視野缺損等症狀,應立即戴上太陽眼鏡保護眼睛,並儘速就醫檢查,以免延誤治療造成不可逆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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