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Apple)在歐盟地區遭遇滑鐵盧,當地最高法院推翻下級法院的勝訴判決,認定愛爾蘭政府給予蘋果公司不公平的優勢,讓它享有較低的稅率優惠。最新判決要求蘋果,必須向愛爾蘭政府補繳130億歐元(約新台幣4663億元)的稅金,面對這「天降大懲罰」、蘋果表示非常失望。
《路透》報導,為了節省大筆稅金,選擇在愛爾蘭設置公司的蘋果,在過去20多年間受益於愛爾蘭的兩項稅務協議,使其稅負人為地降低至2014年的0.005%。這一點看在歐盟執委會眼中非常不是滋味,在兩年後提出指控,認為蘋果與愛爾蘭達成優惠,讓該企業取得優勢,應該被視為是愛爾蘭給予的非法國家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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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當時官司開打之初,蘋果執行長庫克(Tim Cook)就曾抨擊歐盟,稱要求他們補繳130億歐元(約新台幣4663億元)稅金根本是「鬼扯淡」;而被官司牽扯的當事國愛爾蘭,也同樣對歐盟非常不滿,認為此舉根本在干預國家主權和內政。
歐盟高層對此案非常堅持,時任副主席維斯塔哲(Margrethe Vestager)的說過,蘋果在愛爾蘭的子公司2011年賺取約160億歐元利潤,但根據該企業與政府的稅收協議,卻只有大約5000萬歐元「必須納稅」。這一點讓歐盟非常反感,認為這類低稅會傷害市場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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