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媒體報導,曼谷素萬那普機場(Suvarnabhumi Airport)上週五(16日)拘捕四名香港青年,從他們行李中的零食盒,搜獲重達14公斤的毒品海洛因(Heroin),原準備運返香港。這案件為近兩個月內第二宗同類個案,根據泰國法例,販運海洛因可被判死刑。
泰國國家緝毒局與香港保安局禁毒處互通情報,確定四名參與販毒香港人動向,他們負責協調毒品採購、管制以及將海洛因從泰國運送到香港,由曼谷機場攔截工作隊(AITF)監視販毒團夥的活動。
疑犯涉將40盒海洛英磚藏零食盒 再放入行李箱
泰國毒品管制局辦公室(Office of the Narcotics Control Board, ONCB)上週五舉行記者會,公布在素萬那普機場破獲一宗偷運毒品案,拘捕四名來自香港疑犯,他們涉嫌將14公斤海洛因放在零食盒,再放行李箱運返香港。
從相片可見,四人疑似都是年輕人,枱上放了40盒「雙獅地球牌」的海洛因磚、一袋零食盒、他們的香港護照和數部手機。
4名疑犯早被盯上 機場洗手間進行毒品移交被捕
調查人員披露,當地執法人員早在8月11日獲悉這四名香港青年將進入泰國,入住Huai Khwang和Ramkhamhaeng地區的酒店,於是進行密切監視。到8月14日晚,執法人員發現一名嫌疑人(據信是毒品採購協調員)從他們位於Huai Khwang的酒店附近的一輛轎車中,收到了一個可疑的手提箱。
到8月15日晚上7時左右,4名疑犯分別前往素萬那普機場。在抵達後一起進入洗手間,執法人員相信正在進行毒品移交,準備運送到香港,執法人員隨後表露身份,並要求進行搜查。他們後被帶往X光檢查站,在一個帶輪手提行李箱內的零食盒中,發現了40塊海洛因磚,重約14公斤,所有嫌疑人隨後被逮捕。
6月底又一單 同樣4名港人涉擬偷運14公斤海洛英回港
東南亞國家普遍對販毒高刑罰為死刑,過往也有港人罪成伏法。根據泰國法例,海洛因、安非他命、冰毒、搖頭丸及黑芝麻迷幻藥為「第一類毒品」,任何人如持有或出售一定數量此類毒品,最高刑罰為死刑;可卡因屬於「第二類毒品」,任何人製造、入口或出口可卡因,最低刑罰為判囚20年,最高刑罰可判終身監禁,另加罰款200萬至500萬泰銖(相當於新台幣185萬8947元至464萬8713元)。
資料顯示,泰國毒品管制局辦公室在6月24日也公布,曼谷素萬那普機場也有四名香港男子被捕,他們涉嫌計劃偷運14公斤海洛因,他們供稱受在香港「指揮官」的指示在泰國收取海洛英,而毒品料來自與寮國、緬甸和泰國接壤的惡名昭著的金三角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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