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啟動《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工作,昨(30)天開始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其中條文新增了「境外干預罪」,禁止港人聯繫包含「台灣在內」的國際政治組織,而所謂的「政治組織」廣泛,讓香港社福界擔心,未來與國外NGO合作,是否也會變犯罪。

香港市民:「我擔心我說的話是否會違法,我擔心這相關的限制。」
香港市民:「我沒有關注基本法23條諮詢,我已經多年在家已經不看電視了。」
所謂的香港《基本法》第23條,是基本法中,中華人民共和國與香港特區的最後一條,禁止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換言之比港版國安法更進一步收緊管控。
現在啟動立法公眾諮詢一個月,當中,新增「境外干預罪」,禁止港人與境外「包含台灣」的政治組織聯繫。這定義指台灣政府或其政治分部;台灣政府的代理人,或政府政治分部的代理人;以及在台的政黨或其代理人,非常廣泛。並擴大羈留時間,延長到14天,引起國際媒體關注,香港立法會議員也認為有疑慮!
香港立法會議員狄志遠:「例如我去到哪裡有災情,找到這個非營利機構,在地區上都做了很多服務,我們對他有信心,我們和他合作,但我們不了解他背後有什麼故事,這個情況下會否變成一個危險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