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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鏡妹「想體驗殺人」狠砍女家教 冷血肢解棄屍竟逃死刑

編輯 劉哲琪 報導
發佈時間:2023/11/26 14:46
最後更新時間:2023/11/26 14:46
韓國女狠心分屍女家教,遭判無期徒刑。(圖/翻攝自X@gwonjeongjang7、Notesfor_X )

韓國釜山5月發生一起駭人殺人分屍案。一名年輕女性偽裝成學生家長,以雇用家教的名義,利用應用程式連絡一名女老師後,扮成學生前往她的家中,殘忍砍她超過上百刀,並將遺體分屍。她落網後透露,只是想體驗殺人的感覺。釜山地方法院24日針對這起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該女子遭判無期徒刑。法官指出,由於她還年輕,無法斷定她不可教化。
 
綜合韓媒報導,23歲無業女子鄭裕貞5月假冒學生家長,在打工應用程式上找家教,並於26日傍晚,前往受害人家中,持凶器將對方殺害後分屍。她將遺骸裝在行李箱內,搭計程車到洛東江附近棄屍時,司機察覺不對勁,通報警方將她逮捕。

 


鄭裕貞落網後,聲稱動機是想體驗殺人。檢方調查後,判斷她是因為不順遂的成長環境、家庭失和、升學與求職失敗等因素,導致從小就累積龐大怒意,進而犯案。檢方也在她家中找到寫著「必須靠殺人宣洩憤怒」的筆記。6月依殺人、損毀與遺棄遺體等罪嫌將她起訴,求處她死刑。
 
釜山地方法院刑事6部24日針對鄭裕貞犯下的殺人分屍案做出一審判決。法院指出,鄭裕貞透過應用程式刻意選擇獨居女子犯案,計畫縝密。面對無法抵抗的被害人,她狂砍對方超過上百刀。當凶器在犯行中損壞時,還前往超市再次購入凶器,手段殘忍,法院有足夠的理由判她重刑。

 

法院同時指出,由於鄭裕貞年紀輕,目前無法判斷她是否不可教化,判處其無期徒刑,並需要配戴電子腳鐐30年。法院希望她能在監獄生活中,向死者與其家屬贖罪。
 
據了解,鄭裕貞疑似為了減刑,自7月開始提出約20篇悔過書。但此舉沒有影響法院的決定。法院指出,儘管被告提出多篇反省文,仍難以判斷她是否真心反省。她在逮捕後的舉止,也看不出對受害人與家屬的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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