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務大臣葉梨康弘今(14日)表示,內閣決定修改《民法》,廢除日本女性在離婚後100天內禁止再婚的規定。日本《民法》中所設立的「禁止再婚期」,規定女性離婚後就算遇見想再婚的對象,也不能在離婚後100天內馬上再婚。這項法規制定於沒有DNA親子鑑定的明治時代,女性若在這100天期間內發現自己懷孕,將難以推定孩子的父親是誰,為了防止由此衍生出的混亂及社會問題,政府才設立100天禁止再婚期,且僅針對女性。
日本政府在2016年6月時,曾將原本長達300天的「禁止再婚期」縮短為現行的100天,但如今透過醫學鑑定等手段,其實早就能正確判別親子關係,上個世紀的舊法卻遲遲未修,不合理的「禁止再婚期」飽受詬病,也遭批不符合男女平等的原則。
此外,在現行法律下的「嫡出推定」,只要是在離婚後300天內出生的孩子,無論母親後來是否再婚,都會被推定為是前夫的孩子;於是有些日本母親選擇不為孩子辦理出生登記,甚至因此出現無戶籍人口的社會問題。內閣宣布修訂《民法》後,未來即使孩子在男女雙方離婚後300天內出生,如果母親再婚,則會推定為現任丈夫的孩子。
這也是日本明治時代以來第一次重新審視《民法》中規定的「嫡出推定」,法務大臣葉梨康弘在新聞發布會上強調,「我們認為這麼做才能保護兒童利益,所以我會努力讓法案快點成立。」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