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貪汙等罪入獄的韓國三星電子集團副主席李在鎔8月才假釋出獄,12日又因違反「毒品管理法」出庭受審。結果他當庭認罪,並遭檢方求處7000萬韓元罰金。
李在鎔(Jay Y. Lee)先前遭控基於非醫療用途,在首爾江南區1家整形診所注射麻醉用鎮靜劑丙泊酚(propofol)。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後,李在鎔當庭坦承,他在2015年至2020年期間,多達41次施打丙泊酚。
李在鎔告訴只有約15人的小型法庭,「一切都源自於治療,但我非常後悔。我會…確保這種事不再發生」。他還強調,自8月獲釋至今,他都沒有使用過這種藥物。
檢察官則稱,李在鎔是以治療皮膚疾病或是其他不相關的合法治療為由,非法施打丙泊酚。
李在鎔的律師表示,他的當事人自其父李健熙2014年住院以來,一直承受龐大壓力,因此才會尋求治療。接踵而來的貪污醜聞與審判,也讓李在鎔於1月被定罪,之後入監服刑。
李在鎔遭檢察官求處7000萬韓元(約新台幣164萬元)罰金,並追繳1700萬韓元的額外費用。本案將在10月26日宣判。(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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